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湾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中市街道******广场2号商业楼
中标金额:0.40元/平方米/月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湾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湾小区总建筑面积约48356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约352800平方米,小区共22栋楼30个单元,全部为高层。 服务要求:服务相关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本次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住宅参照《**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DB34/5000-2013)和《****发改委****住建局****监管局****城管局关****中心**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49费管理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21〕197号)等规定,该项目服务等级要求为三级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罗祥翠、常斌、何桂琴、谢正秀、胡传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约定规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管理中心5层503室,联系电话:0564-****66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城南镇**湾小区北门
联系方式:132****9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佛子****管理中心5楼
联系方式:0564-****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665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