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街道 | ||||||||||
| 标的名称 | **山草堂出租项目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商业 (森林康养综合服务、文化艺术展示销售。) |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78,480.00元/年/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345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出租总面积345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40平方米,空地面积115平方米,道路面积76平方米,水池面积14平方米)。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6年 | ||||||||||||
| 免租期限 | 装修免租期2个月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 ||||||||||||
| 特别说明 | |||||||||||||
| 特别说明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权证所列示面积(平方米)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 **市房地产证 | 穗房地证字第210970号 | ****7494 | 无注明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1次。 | |||||||||||||||||||||||||||||||||||||||||||||||||||
| 现场勘查事项 | ||||||||||||||||||||||||||||||||||||||||||||||||||||
| 现场勘查期限 | 7月14日上午10时到标的现场集中,10:00-10:30勘察现场。 | |||||||||||||||||||||||||||||||||||||||||||||||||||
| 勘查联系方式 | 韦小姐, 020-****2888-8533、191****0125。 |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 |||||||||||||||||||||||||||||||||||||||||||||||||||
| 交易规则 | ||||||||||||||||||||||||||||||||||||||||||||||||||||
| 交易活动安排 |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 |||||||||||||||||||||||||||||||||||||||||||||||||||
| 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 |||||||||||||||||||||||||||||||||||||||||||||||||||
|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 ||||||||||||||||||||||||||||||||||||||||||||||||||||
| 评审规则 |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八楼 | |||||||||||||||||||||||||||||||||||||||||||||||||||
| 2.评审地点:**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八楼 | ||||||||||||||||||||||||||||||||||||||||||||||||||||
|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 ||||||||||||||||||||||||||||||||||||||||||||||||||||
|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 ||||||||||||||||||||||||||||||||||||||||||||||||||||
| 5.评审规则说明: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商务评定分值高的优先;商务评定分值也相等,以技术评定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交易所****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后,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 ||||||||||||||||||||||||||||||||||||||||||||||||||||
| ||||||||||||||||||||||||||||||||||||||||||||||||||||
|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 |||||||||||||||||||||||||||||||||||||||||||||||||||
|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 ||||||||||||||||||||||||||||||||||||||||||||||||||||
| 候选成交规则 | 一、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三、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 交易服务费缴纳规则 | ||||||||||||||||||||||||||||||||||||||||||||||||||||
| 交易服务费标准 | 成交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5%支付服务费。 | |||||||||||||||||||||||||||||||||||||||||||||||||||
| 服务费缴纳期限 | 成****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 |||||||||||||||||||||||||||||||||||||||||||||||||||
| 交易条件 | ||||||||||||||||||||||||||||||||||||||||||||||||||||
|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 成****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 |||||||||||||||||||||||||||||||||||||||||||||||||||
| 其他交易条件 |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如委托****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 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一、产权说明:因历史原因,本次出租标的的物业权归属于产权人,即****,是上述权属人在该房地产证载面积范围内的附在物业之一,没有单独房地产权属证,****管理局委托出租方进行出租管理。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照该出租标的的现有质量、现状、产权、规划等状况和出租方指定的用途、范围、规定办理开业所需的一切资质证照手续,未经出租方同意及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该场地的使用性质或变更、增加经营范围,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标的整体结构。 二、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三、原草堂项目租赁纠纷尚在一审审理中,原合同已确认解除,且出租方已收回该场地(草堂),新租赁关系不受原合同纠纷终审结果影响。承租方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四、本出租标的经营范围为森林康养综合服务、文化艺术展示销售。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增加经营项目,否则被视作违约。 五、承租方须于《**山草堂项目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以下费用: 1.相当于出租标的末年3个月租金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首期租金。 六、承租方须于《**山草堂项目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装修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确保承租方对该标的的升级改造符合项目投入改造要求。 七、承租方须办妥工商、消防、环保等经营所需手续并提交出租方复印件备案后方可按合同要求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承租方自行承担办证过程中所需的任何费用。工商经营执照的名称须报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确定。 八、意向方如被确认承租方后,须按照《**山草堂项目租赁合同》要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 九、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承担本项目测量测绘、租金价值评估费用合计人民币6135.26元,在《**山草堂项目租赁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公司支付租金价值评估费用人民币4000.00元,向**市****公司支付测量测绘费用人民币2135.26元。以上费用承租方一经支付,无论出现任何情况,均不得以****公司要求退回或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 十、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本项目场地转租、转借、转让或分租给他人经营、使用或用作经济融资、担保或抵押,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标的,租金等各项相关费用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缴,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 十一、2025年1月20日起,**山风景名胜区限制社会车辆进山,承租方工作车辆进入**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局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十二、如该项目装修实施前需办理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树木保护专章、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手续的,承租方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租金、**租期或装修期、延期支付租金等。 十三、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山草堂项目租赁合同》。 | |||||||||||||||||||||||||||||||||||||||||||||||||||
|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80,000元 |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cn****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 |||||||||||||||||||||||||||||||||||||||||||||||||||
| 处置方法 |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 |||||||||||||||||||||||||||||||||||||||||||||||||||
| ||||||||||||||||||||||||||||||||||||||||||||||||||||
| 意向方承诺书 |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 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交易所官方网站。 | |||||||||||||||||||||||||||||||||||||||||||||||||||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商务评定分值高的优先;商务评定分值也相等,以技术评定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交易所****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后,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 1 | 《租金报价书》(详见公开附件材料) | 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出租标的挂牌价格。《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无效文件。 | 符合性打分 | |
| 2 | 企业经营年限(商务评分) | 经营年限每满1年得1分,累计最高5分,不足1年或资料不齐全不得分。注: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盖章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件盖章;经营年限以《营业执照》登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载的成立日期为准,经营时间从注册成立日期到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每365天为1年。 | 0.0 | 5.0 |
| 3 | 纳税信用评定等级(商务评分) | 意向承租方近五年(2021-2025)获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取得A级信用评定的得2分/年度计,取得B级信用评定的得0.5分/年度计,累计最高10分;B级以下或未获得的,或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注: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2025年度纳税信用评定复印件并盖章。 | 0.0 | 10.0 |
| 4 | 项目经验(商务评分) | 本项目出租用途为森林康养综合服务、文化创意产品展示销售,意向承租方近五年开展同类用途项目运营情况:1、运营涉及森林康养综合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康养、静修疗愈、森系运动等以森林**为基础的康养项目),按3分/项计,本项累计最高12分;2、运营涉及文化创意产品展示销售(包括但不限于文创纪念品、特色工艺品、非遗手作等文化创意产品展示销售的项目),按2分/项计,本项累计最高8分;3、以上两项累计最高20分,没有或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注:1.本项目经营用途不包含疗(休)养院、住宿、餐厅,意向承租方若提供上述用途的运营证明材料,该部分材料不计分,且不纳入本项评审范围。2.意向方需提供运营期在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始日前近5年内与上述用途内容相关的合同、现场照片并盖章;如合同未能体现上述具体类别的应同时提供由合同另一方出具的承租/使用用途证明文件。 | 0.0 | 20.0 |
| 5 | 企业财务状况(商务评分) | 意向方近五年(2021-2025年)年度经营状况:当年度盈利的得1分,累计最高5分。未盈利或资料不齐全不得分。(以意向方提供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当年净利润额为准。) | 0.0 | 5.0 |
| 6 | 运营管理方案(技术评分) | 根据本项目经营定位和景区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以及项目租赁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提出运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企业介绍及资质、项目目标愿景、经营模式定位(运营模式、创新思路)等内容,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架构、服务质量(服务响应、服务理念、人员培训)、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化管养、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安防安全、用电安全)、安全应急预案等,进行横向对比:1、方案合理,内容详细,对本项目运营管理方案要求的内容全面完备,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得11-15分;2、方案合理,内容较为完整,对本项目运营管理方案要求的内容能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得6-10分;3、方案简单或较差,对本项目运营管理方案要求的内容不足的,得1-5分;4、无方案不得分。 | 0.0 | 15.0 |
| 7 | 项目装修方案(技术评分) | 根据出租方对本项目升级改造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区位情况、消费群体、项目现状等情况,以不扩(改)建用地为原则,制定完善的项目升级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场地规划平面图、效果图等附图,供水、供电、消防、安防等经营配套设施改造事项及设备清单,以及项目投入改造费用明细。横向对比:1、方案合理,内容详细,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配置完善,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得6-10分;2、方案合理,内容较为完整,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配置能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得3-5分;3、方案简单或较差,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配置不足的,得1-2分;4、无方案或低于本项目改造标准或缺少本项目改造事项的不得分。 | 0.0 | 10.0 |
| 8 | 营销策划方案(技术评分) | 根据本项目经营定位和景区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结合景区场地实际【包括项目经营场所、景区自然环境等】,提炼景区**特色,打造“森林康养”一体化服务,满足景区高质量发展需要,提出适合项目主题特色的策划营销方案(可包含线上线下推广、活动策划等内容),进行横向对比:1、方案合理,内容详细,对森林康养活动策划方案要求的内容全面完备,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得11-15分;2、方案合理,内容较为完整,对森林康养活动策划方案要求的内容能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得6-10分;3、方案简单或较差,对森林康养活动策划方案要求的内容不足的,得1-5分;4、无方案或低于本项目所述标准或缺少本项目所述事项的不得分。 | 0.0 | 15.0 |
| 9 | 价格得分 | 经评审的意向方报价;基准价=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意向方的有效租金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偏差率=100%×(意向方的租金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20×(1-偏差率)。注:1、意向方报价低于挂牌价为无效报价,其评审文件无效;2、意向方的租金报价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最低为0分。 | 0.0 | 20.0 |
一、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三、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如委托****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 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一、产权说明:因历史原因,本次出租标的的物业权归属于产权人,即****,是上述权属人在该房地产证载面积范围内的附在物业之一,没有单独房地产权属证,****管理局委托出租方进行出租管理。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照该出租标的的现有质量、现状、产权、规划等状况和出租方指定的用途、范围、规定办理开业所需的一切资质证照手续,未经出租方同意及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该场地的使用性质或变更、增加经营范围,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标的整体结构。
二、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三、原草堂项目租赁纠纷尚在一审审理中,原合同已确认解除,且出租方已收回该场地(草堂),新租赁关系不受原合同纠纷终审结果影响。承租方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四、本出租标的经营范围为森林康养综合服务、文化艺术展示销售。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增加经营项目,否则被视作违约。
五、承租方须于《**山草堂项目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以下费用:
1.相当于出租标的末年3个月租金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首期租金。
六、承租方须于《**山草堂项目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装修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确保承租方对该标的的升级改造符合项目投入改造要求。
七、承租方须办妥工商、消防、环保等经营所需手续并提交出租方复印件备案后方可按合同要求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承租方自行承担办证过程中所需的任何费用。工商经营执照的名称须报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确定。
八、意向方如被确认承租方后,须按照《**山草堂项目租赁合同》要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
九、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承担本项目测量测绘、租金价值评估费用合计人民币6135.26元,在《**山草堂项目租赁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公司支付租金价值评估费用人民币4000.00元,向**市****公司支付测量测绘费用人民币2135.26元。以上费用承租方一经支付,无论出现任何情况,均不得以****公司要求退回或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
十、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本项目场地转租、转借、转让或分租给他人经营、使用或用作经济融资、担保或抵押,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标的,租金等各项相关费用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缴,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
十一、2025年1月20日起,**山风景名胜区限制社会车辆进山,承租方工作车辆进入**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局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十二、如该项目装修实施前需办理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树木保护专章、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手续的,承租方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租金、**租期或装修期、延期支付租金等。
十三、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山草堂项目租赁合同》。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序号 | 条件类型 | 资格条件 | 递交材料清单 |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
| 1 | 基础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方近五年(2021年至2025年)须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记录名单。 3.意向方****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4.意向方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①本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山草堂项目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②本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山草堂项目租赁合同》对项目装修要求的标准,对标的投入改造建设及开展经营活动; ③本意向方承诺以往在**市**山风景名胜区经营活动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如以往在**市**山风景名胜区参与过公开招租活动或经营活动,承诺从未有发生弃标行为,或因主观原因提前退出经营等违约行为,以及严重拖欠租金的行为; 以上第①至③项内容一旦违反或查出,出租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交易资格并不退回交易保证金;如已签订《**山草堂项目租赁合同》将即时解除合同并不退回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等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④本意向方已知悉并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披露的所有内容及条件。 5.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提供意向方近五年(2021年至2025年)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打印页; 3.提供意向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打印页; 4.《承诺书》原件,承诺如下: ①本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山草堂项目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②本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将严格按照以不低于《**山草堂项目租赁合同》及所提交的《评审文件》对项目装修要求的标准,对标的投入改造建设及开展经营活动; ③本意向方承诺以往在**市**山风景名胜区经营活动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如以往在**市**山风景名胜区参与过公开招租活动或经营活动,承诺从未有发生弃标行为,或因主观原因提前退出经营等违约行为,以及严重拖欠租金的行为; 以上第①至③项内容一旦违反或查出,出租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交易资格并不退回交易保证金;如已签订《**山草堂项目租赁合同》将即时解除合同并不退回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等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④本意向方已知悉并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披露的所有内容及条件。 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 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交易所官方网站。
| 委托方信息 | |||
| 委托方名称 | **市****管理中心 | ||
|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 ****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交易所有限公****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 ||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交易所有限公****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银行****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何小姐、刘先生 | ||
| 联系方式 | 96100转分机号607、589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