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高新区**大道199号1栋1-3层 | 693,000.00元 | 99.17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200 | C****0200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 食品常规抽检经费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经采购人考核通过方可续签合同)。本年度抽检2026年12月8日前完成。 | 详见采购文件 |
张群英、杨鼎盛、张淑莹(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定额计取: ①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1700元。 ②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2.账号信息 账 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公司**华府西苑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93 0000 0426 3.特别提醒:此账号为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唯一账号,请供应商认真核对,谨防假冒,避免错误。另,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 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282,地址:**省**市**县富林大道二段112号;
2. 供应商信用融资:****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
地址: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61号
联系方式:0835-****555
名称:****
地址:**市雨**青****商贸城16栋3楼1号
联系方式:0835-****238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835-****238
****
2026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