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经编园区标准厂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建标准厂房配套道路一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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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厂房配套道路一项目 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海 宁 经 编 园 区 标 准 厂 房 配 套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 新 建 标 准 厂 房 配 套 道 路 一 项 目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2510-330481-04-01-380315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浙 江 海 宁 经
编 产 业 园 区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浙 江 海 宁 经 编 产 业 园 区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浙 江 勋 达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海 宁 经 编 园 区 标 准 厂 房 配 套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 新 建
标准厂房配套道路一项目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1299.47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824.8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824.2416 万元,建设规模:
**国榷路道路长度约 250 米,道路宽度 24 米,道路横断面布置为:2.5
米人行道+2.5 米非机动车道+3.5 米机动车道+3.5 米机动车道+3.5 米机动车道+3.5 米机动车道+2.5
米 非 机 动 车 道 +2.5 米 人 行 道 , 道 路 等 级 为 城 市 次 干 路 兼 具 二 级 公 路 功 能 ; 新 建 规 划 路 , 道 路 长 度 约
126 米 , 宽 度 16 米 , 道 路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2.5 米 人 行 道 +5.5 米 机 非 混 合 道 +5.5 米 机 非 混 合 道 +2.5
米 人 行 道 , 道 路 等 级 为 城 市 支 路 兼 具 三 级 公 路 功 能 。 道 路 路 基 采 用 宕 渣 填 筑 , 路 面 采 用 沥 青 砼 路 面 。
同 时 建 设 交 安 、 路 灯 等 附 属 设 施 。 具 体 详 见 施 工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 建 设 地 点 :
海 宁 市 马 桥 街 道 规 划
国榷路 。
2.2 招 标 范 围 :
新 建 国 榷 路 道 路 长 度 约 250 米 , 道 路 宽 度 24 米 , 道 路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2.5 米 人 行
道 +2.5 米 非 机 动 车 道 +3.5 米 机 动 车 道 +3.5 米 机 动 车 道 +3.5 米 机 动 车 道 +3.5 米 机 动 车 道 +2.5 米 非
机 动 车 道 +2.5 米 人 行 道 , 道 路 等 级 为 城 市 次 干 路 兼 具 二 级 公 路 功 能 ; 新 建 规 划 路 , 道 路 长 度 约 126
米 , 宽 度 16 米 , 道 路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2.5 米 人 行 道 +5.5 米 机 非 混 合 道 +5.5 米 机 非 混 合 道 +2.5 米 人 行
道 , 道 路 等 级 为 城 市 支 路 兼 具 三 级 公 路 功 能 。 道 路 路 基 采 用 宕 渣 填 筑 , 路 面 采 用 沥 青 砼 路 面 。 同 时 建
设交安、路灯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准预算价
824.2416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150 日历天 。
2.4 ****政府采购工程
□ 是
√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2021-01-01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 2021 年 1 月 1 日 指 的 是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 无 签 订
日 期 的 视 为 无 效 合 同 ) 类 似 工 程 1 个 及 以 上 【 类 似 工 程 指 单 个 工 程 合 同 价 在 600 万 元 ( 含 ) 以 上 的 道 路
工 程 】 业 绩 资 料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 经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或 非 招 标 备 案 表 ( 经 备 案 ) 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施 工 许 可 证 ( 以 上 可 三 选 一 ) 和 合 同 协 议 书 ( 必 须 提 供 ) 和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及 该
工 程 的 至 少 一 张 工 程 款 费 发 票 ( 必 须 提 供 , 开 票 时 间 为 工 程 开 工 之 日 起 至 竣 工 验 收 之 间 且 票 面 累 计 金 额
不 少 于 180 万 元 的 发 票 ) 。 若 工 程 项 目 以 总 承 包 形 式 招 标 的 , 另 需 提 供 可 以 证 明 道 路 部 分 规 模 造 价 的
真 实 有 效 的 证 明 材 料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以 上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 ( 以 上 资 料 提 供 原 件 扫 描 件 , 注 明 “ 经 备 案 ” 的 证 明 材 料 必 须 经
备 案 。 如 业 绩 所 在 地 的 公 共 资 源 中 心 不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上 盖 备 案 章 的 , 以 系 统 内 备 案 流 程 完 成 为 准 , 提
****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业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职 称 :
工 程 类 相 关 专 业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 工 负 责 人 ) 的 , 不 得 以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身 份 参
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 承接过
□ 完成过
业绩;
□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 3.9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
少于
1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标书代写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标书代写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16
( 1 )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上述3.10~3.14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3) 投标 人任 何试 图影 响评 标委 员会 对投 标文 件的 评分 、比 较或 者推 荐候 选人 的行 为( 包括 但不
限 于 在 评 标 场 所 附 近 围 堵 评 标 专 家 , 向 经 过 的 评 标 专 家 发 短 信 、 打 招 呼 、 递 纸 条 、 耳 语 暗 示 等 其 他 施
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交 易 平 台 ( 海 宁 )
http://11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 年 6 月 24 日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 15:30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6-07-14 15:3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 江 海 宁 经 编 产 业 园 区 开 发 有
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马桥街道
地址:
**市金汇大厦 B 座 11 楼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573-****6090
电话:
0573-****8807
邮箱:
/
邮箱:
/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建设局
电话:
0573-****7073
2026-06-24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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