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的通告

审批
四川-泸州-古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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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

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令第58号)及《**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现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法定程序与责任义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单位依法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的首要责任,必须严格履行法定报备程序:

(一)消防设计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属于特殊建设工程(附件1)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禁止组织施工。

(二)消防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前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三)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除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其中符合《**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其他建设工程一般项目的(附件2),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消防验收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进行随机抽查。被抽中的项目,建设单位须按要求配合检查;未被抽中的项目,备案完成即视为履行法定程序。

二、法律责任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依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于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设计、施工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办理途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备案及抽查事项,咨询窗口(地址:****服务大厅2楼F区4号窗口)。消防安全是建设工程的生命线,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主体务必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线,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特此通告。


附件:1.特殊建设工程范围

2.其他建设工程一般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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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



附件1:特殊建设工程范围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为特殊建设工程:

(一)总建筑面积****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工厂、****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附件2:其他建设工程一般项目范围

须申请消防备案的项目(其他建设工程):指前款规定以外的所有**、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

其他建设工程一般项目范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其他建设工程为一般项目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建设工程属于“一般项目”:

(一)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中心;

(四)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六)建筑高度不大于21米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七)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丁、戊类仓库、厂房;

(八)除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及上述情形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含****服务区)。

注: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改变建筑火灾危险等级、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建设工程,不属于“一般项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