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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周杏萍、刘瞧于2026年6月22日向****、****政府、******所提出建设用地申请,要求使用文**南田镇育才路的土地进行**,拟建框架结构的个人住宅(公寓式)项目。现将规划许可、建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 户籍所在地 | 文**南田镇 | |||
| 申请建设 住宅情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文**南田镇育才路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 建筑占地面积 | 108.19m2 | 建筑面积 | --m2 | |
| 建筑层次 | / | 结 构 | 框架 | |
| 限 高 | -- | |||
| 建设类别 | ** | |||
| 备 注 | 建筑面积以图纸为准 |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从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6日止),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委员会、****政府村建办、****规划局******所****委员会地址:****;****政府村建办地址:****政府;******所地址:文**南田镇诚意路255号,联系电话:****1031)同时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
**** ****规划局******所 ****政府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