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卓品文仪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办公椅4万张扩建项目

审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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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740677T罗伯松
李海铭******市
****门市**市沙坪镇**大道汇源水口工业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办公椅4万张扩建项目
2021版本:036-C2130-C2130-金属家具制造
******市 ******市沙坪镇**大道汇源水口工业区
经度:113.000000 纬度: 22.789167****环境局**分局
2026-03-30
江鹤环审〔2026〕9号****
2026-04-30500
60****
914********740677T******公司
****0784MABQCY9F92******公司
****0784MABQCY9F922026-05-26
2026-05-012026-06-01
2026-05-272026-06-24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940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位于**市沙坪街道**大道汇源水口工业区,现有年产办公椅1万张项目已取得两违备案意见(鹤环备第630号)和备案现场检查意见(第192号),并已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现因发展需要,企业拟于原址扩建年产办公椅4万张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办公椅5万张,主要生产工艺为五金开料、冲压/弯管、冲孔、焊接、塑料粒注塑成型、冷却、不合格塑料件或边角料破碎、木板锯料、钻孔、喷胶、贴海绵、布料加工缝合、组装等。项目所用塑料粒均为新料,不得使用废塑料及再生料作原材料。水性喷胶须为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低VOC型胶粘剂产品。****位于**市沙坪街道**大道汇源水口工业区,现有年产办公椅1万张项目已取得两违备案意见(鹤环备第630号)和备案现场检查意见(第192号),并已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现因发展需要,企业拟于原址扩建年产办公椅4万张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办公椅5万张,主要生产工艺为五金开料、冲压/弯管、冲孔、焊接、塑料粒注塑成型、冷却、不合格塑料件或边角料破碎、木板锯料、钻孔、喷胶、贴海绵、布料加工缝合、组装等。项目所用塑料粒均为新料,不得使用废塑料及再生料作原材料。水性喷胶须为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低VOC型胶粘剂产品。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五件配件生产:开料-冲压/弯管-冲孔-焊接-外发表面处理-五金件;塑料配件:原料-破碎(混合搅拌)-注塑成型-部分工件弯型-水槽直接冷却-自然晾干-塑料件;座椅配件:原料-锯料、钻孔-喷胶-贴海绵-布料(车缝、钻孔、打钉)扪;总装生产:手工组装-包装五件配件生产:开料-冲压/弯管-冲孔-焊接-外发表面处理-五金件;塑料配件:原料-破碎(混合搅拌)-注塑成型-部分工件弯型-水槽直接冷却-自然晾干-塑料件;座椅配件:原料-锯料、钻孔-喷胶-贴海绵-布料(车缝、钻孔、打钉)扪;总装生产:手工组装-包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扩建后全厂生活污水450吨/年经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杰洲污水净化厂处理;注塑工序定期更换的直接冷却废水12吨/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零散废水处置单位处理。 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和处理,并且达标排放。木加工粉尘(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喷胶废气(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中II时段排放限值;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并尽可能密闭,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两者较严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厂界总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经验收监测,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冷却水已签定零散废水合同 经验收监测,木加工废气排放口DA001颗粒物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喷胶、注塑废气排放口DA002总VOCs满足**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均为达标排放。 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者要求,厂界总VOCs满足**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均为达标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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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4 0.1144 0.298 0 0 0.229 0.11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木工加工工序有机废气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2 喷胶、注塑工序有机废气 总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中II时段排放限值;NMHC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已落实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已落实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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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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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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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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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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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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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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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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