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万吨塑料助剂项目

审批
山东-潍坊-临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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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994525L衣同刚
李军华**省**市**县
**省**市**县**高新技术产业园蟠**路3130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8万吨塑料助剂项目****
2021版本:044-C2661-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市**县 **高新技术产业园蟠**路3130号
经度:118.581424 纬度: 36.570938****环境局**分局
2024-06-18
临环审字〔2024〕8号913********994525L001V
2020-08-0630000
741****
913********994525L**市环****公司
****0700MA3PJ41KX5**市环****公司
****0700MA3PJ41KX52025-04-17
2025-06-032026-05-31
2026-05-262026-06-23
http://www.****.com/gongshi/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8万吨塑料助剂年产8万吨塑料助剂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为PVC助剂生产项目,产品分为四个类别,其中,加工型ACR、抗冲型ACR和加工助剂ACR,生产工艺流程一致,主要包括计量、乳液聚合、喷雾干燥工序。其中乳液聚合是单体借助乳化剂和机械搅拌,使单体分散在水中形成乳液,再通过引发剂的作用引发单体聚合得到聚合乳液;复配型ACR是将上述聚合干燥得到的三种ACR产品,根据相应比例进行混料复配,不涉及化学反应。本项目为PVC助剂生产项目,产品分为四个类别,其中,加工型ACR、抗冲型ACR和加工助剂ACR,生产工艺流程一致,主要包括计量、乳液聚合、喷雾干燥工序。其中乳液聚合是单体借助乳化剂和机械搅拌,使单体分散在水中形成乳液,再通过引发剂的作用引发单体聚合得到聚合乳液;复配型ACR是将上述聚合干燥得到的三种ACR产品,根据相应比例进行混料复配,不涉及化学反应。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废气治理:本次新增6根排气筒,编号为P17~P22,****处理站废气排气筒DA014,具体如下:天然气导热油炉锅炉燃烧废气:配套低氮燃烧器,经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P17有组织排放;3#、4#干燥塔干燥废气、罐区废气:经1#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P18有组织排放;1#、2#干燥塔干燥废气:经2#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P19有组织排放;5#、6#干燥塔干燥废气、计量废气、反应废气:经3#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的排气筒P20有组织排放;干燥车间包装废气:经4#废气处理系统(4#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P21有组织排放; 包装车间复配废气:经5#废气处理系统(5#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P22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14有组织排放。配料间、干燥车间、包装车间内粉尘废气,经过车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分析化验室废气,在通风橱内开展产品检测,集中收集后经化验室楼顶无组织排放。②废水治理:项目生产废水集中收****处理站,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弥河;生活污水集中收****处理站,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弥河。③固废治理:依托现有1座占地面积288m2(建筑面积288m2)的危废库。储存能力为488吨,项目危废主要为过滤残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液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④噪声治理:消声、减振、隔音措施等。①废气治理:本次新增6根排气筒,实际编号为P21~P26,****处理站废气排气筒DA014(P16),具体如下:天然气导热油炉锅炉燃烧废气:配套低氮燃烧器,经过1根18.5米高的排气筒P26有组织排放;1#、2#干燥塔干燥废气:分别经单独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58米高的排气筒P24有组织排放;5#、6#干燥塔干燥废气:分别经单独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58米高的排气筒P25有组织排放;3#、4#干燥塔干燥废气经单独布袋除尘器后,再与罐区废气、反应废气、计量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的排气筒P23有组织排放;干燥车间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P21有组织排放;包装车间复配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P22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14(P16)有组织排放。配料间、干燥车间、包装车间内未收集废气均经过车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分析化验室废气,在通风橱内开展产品检测,集中收集后经化验室楼顶无组织排放。②废水治理:项目生产废水集中收****处理站,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弥河;生产区域生活污水经集中收****处理站;宿舍楼、办公楼及食堂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弥河。③固废治理:依托现有1座占地面积288m2(建筑面积288m2)的危废库。储存能力为488吨,项目危废主要为过滤残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液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④噪声治理:消声、减振、隔音措施等。
排气筒及干燥塔编号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重新编排;新增排气筒高度仅导热油炉排气筒高度有所降低(主要排放口,高度未降低10%),其余排气筒高度均相应增高。生活污水实际分为两部****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弥河。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设置三级防控系统,罐区建设围堰,依托现有1座事故水池,位于罐区东侧(占地面积700m2(长35m宽20m深3m),可以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为2100m3。项目设置三级防控系统,罐区建设围堰,依托现有1座事故水池,位于罐区东侧(占地面积700m2(长35m宽20m深3m),可以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为2100m3。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2.4688 0 0 0 2.469 2.469
0 2.44 12.34 0 0 2.44 2.44
0 0.08 1.11 0 0 0.08 0.0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14 1.77 0 0 0.14 0.14 /
0 3.53 4.86 0 0 3.53 3.53 /
0 8.51 14.5 0 0 8.51 8.51 /
0 20.73 23.33 0 0 20.73 20.7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与******公司污水处理协议标准及进水水质要求 企业建有一座10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TPY电催化氧化+水解酸化+PEIC厌氧反应+AO+沉淀,****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进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平均浓度分别为884mg/L、17.1mg/L、22.2mg/L。废水总排口DW003 pH值范围为7.6~8.0,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悬浮物、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最大日均值分别为11.6mg/L、4.34mg/L、113mg/L、1.86×103mg/L、52mg/L、0.28mg/L、41.3mg/L、0.18mg/L,苯乙烯、乙苯、丙烯腈、丙烯酸、总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未检出,以上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与******公司污水处理协议标准及进水水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治理设施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天然气导热油炉锅炉燃烧废气:配套低氮燃烧器,经过1根18.5米高的排气筒P26有组织排放;1#、2#干燥塔干燥废气:分别经单独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58米高的排气筒P24有组织排放;5#、6#干燥塔干燥废气:分别经单独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58米高的排气筒P25有组织排放;3#、4#干燥塔干燥废气经单独布袋除尘器后,再与罐区废气、反应废气、计量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的排气筒P23有组织排放;干燥车间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P21有组织排放;包装车间复配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P22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14(P16)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①排气筒P22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②排气筒P25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1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7.2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81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限值要求(VOCs:60mg/m3、3.0kg/h);甲基丙烯酸甲酯未检出、丙烯酸丁酯最大排放浓度为2mg/m3、丙烯酸未检出,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限值要求(甲基丙烯酸甲酯:50mg/m3、丙烯酸丁酯:20mg/m3、丙烯酸:10mg/m3)。③排气筒P21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④排气筒P24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8.5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90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限值要求(VOCs:60mg/m3、3.0kg/h);甲基丙烯酸甲酯未检出、丙烯酸丁酯最大排放浓度为3mg/m3、丙烯酸未检出,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限值要求(甲基丙烯酸甲酯:50mg/m3、丙烯酸丁酯:20mg/m3、丙烯酸:10mg/m3)。⑤排气筒P16氨未检出,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14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5×10-4kg/h,臭气最大排放浓度为309,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5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6×10-3kg/h,苯系物未检出,均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限值要求(氨:20mg/m3、1.0kg/h;硫化氢:3mg/m3、0.1kg/h;臭气浓度:800;VOCs:100mg/m3、5.0kg/h;苯系物:10mg/m3、1.6kg/h);丙烯腈、丙烯酸均未检出,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限值要求(丙烯腈:0.5mg/m3;丙烯酸:10mg/m3)。⑥排气筒P2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4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4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1kg/h,丙烯腈最大排放浓度为0.4mg/m3,氰化氢、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苯、甲苯、乙苯、苯乙烯均未检出,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限值要求(VOCs:60mg/m3、3.0kg/h;丙烯腈:0.5mg/m3;氰化氢:1.9mg/m3;甲基丙烯酸甲酯:50mg/m3;丙烯酸丁酯:20mg/m3;丙烯酸:10mg/m3;苯:2mg/m3、0.5kg/h;甲苯5mg/m3、0.3kg/h;乙苯50mg/m3;苯乙烯:20mg/m3)。⑦排气筒P26按照基准氧含量(3.5%)折算后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8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林格曼黑度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8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限值要求(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林格曼黑度:1)。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项目噪声源来自风机、冷却塔、干燥设备、泵等设备,项目噪声污染控制从以下四方面进行。(1)声源治理: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的产品。(2)主要设备的防噪措施: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声装置。(3)厂房建筑设计中的防噪措施:车间采用双层窗,并选用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在结构设计中采用减震平顶、减震内墙,大型设备采用独立基础,以减轻共振引起的噪声;厂房建设时,尽量避免孔、洞、缝的存在,保证厂房的隔声效果。(4)厂区总布置中的防噪措施:厂区合理布局,噪声源尽量远离办公区。对噪声大的建筑物独立布置,与其他建筑物间距适当加大,以降低噪声的影响。高噪声设备周边厂界设置绿化带。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依托现有1座占地面积288m2(建筑面积288m2)的危废库。储存能力为488吨,项目危废主要为过滤残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液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依托现有1座占地面积288m2(建筑面积288m2)的危废库。储存能力为488吨,项目危废主要为过滤残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液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设置三级防控系统,罐区建设围堰,依托现有1座事故水池,位于罐区东侧(占地面积700m2(长35m宽20m深3m),可以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为2100m3。 项目设置三级防控系统,罐区建设围堰,依托现有1座事故水池,位于罐区东侧(占地面积700m2(长35m宽20m深3m),可以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为2100m3。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现有1座占地面积288m2(建筑面积288m2)的危废库;依托现有1座事故水池,位于罐区东侧(占地面积700m2(长35m宽20m深3m),可以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为2100m3。依托现有1座占地面积288m2(建筑面积288m2)的危废库;依托现有1座事故水池,位于罐区东侧(占地面积700m2(长35m宽20m深3m),可以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为210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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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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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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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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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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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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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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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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