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沥滘路292号2701房 | 848,000.00元 | 94.34 |
采购包1(**总部经济和中央商务区东岸片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设计):
服务类(****)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总部经济和中央商务区东岸片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设计 | 本项所有服务内容 | 合格 | 60历天 | 项 | 合格 | 848,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
| 评审专家: | 林岩娇 、 吴禧儒 、 孙荣任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设计招标代理费以86.23万元为基数,下浮52%计算招标代理费为6200元(含税),税率为1%,其中不含税金额为6138.61元。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中标金额重新计算代理费。招标代理费均以国家标准4.8折计取,且按照不同的招标代理事项分别计取,本次招标代理事项包括设计招标代理事项。招标备案完成后,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装订好的全套招标相关资料、本合同的书面付款申请和正规发票,委托人自收到装订好的全套招标相关资料、本合同的付款申请和正规发票并核对无误后,委托人支付至以中标金额重新计算招标代理费用的70%;待该项目出具预算审核后,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至以中标金额重新计算招标代理费用的80%,余款以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该项目结算审核报告上报上级结算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金额为准,由委托人按程序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后一次性结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总部经济和中央商务区东岸片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设计:0.62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1.(1)如为采购人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招标采购全流程,平台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按代理机构项目总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和售标费)的10%收取平台服务费(中标人无需再支付平台服务费)。(2)如为采购人自行发布的全流程项目,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成交人须向平台运营商**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使用转账方式向****公司交纳本项目的平台服务费,项目金额25万元及以下按照固定金额1500元收费;项目金额25万元至50万元按照固定金额3000元收费,项目金额50万元至2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1%收费;项目金额200万元至3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9%收费;项目金额300万元至4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8%收费,详见**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syzdprocurement.com)门户界面通知公告栏。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有串通、贿赂行为的必须按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人及平台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平台方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4.**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公司
账号:392********033975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一路支行
5. 平台联系电话:136****622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
| **** | 通过 | 通过 | 54.34 | 30.00 | 10.00 | 94.34 | 1 | 1 |
| ******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0.67 | 30.00 | 9.88 | 80.55 | 2 | 2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66 | 8.00 | 9.91 | 59.57 | 3 | 3 |
| ****集团****公司 | 不通过磋商谈判审查 | |||||||
| 中联****公司 | ||||||||
名称:****
地址:**市**区东岸一路旅文﹒**总部港A2栋13层
联系方式:0898-****503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迎宾路蓝立方苏商大厦1205室
联系方式:0898-****08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089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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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