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海县腾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产品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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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农产品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有效性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阿地环评审〔2026〕82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6-23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农产品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单位报送的《****农产品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农产品烘干项目位于**县喀拉玛盖乡克孜勒乌英克村,项目南侧为空地,东侧为耕地,北侧为**县喀镇永久滴灌带厂,西侧为乡村道路,距离最近村庄100m。中心地理坐标E 87°46'56.488″,N 46°39'44.591″,属于改扩建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企业拆除原有6t/h燃煤热风炉及2条老旧玉米烘干生产线,原址**一台12t/h的生物质锅炉及配套环保设施,**锅炉房(占地14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各1座,全封闭式原料库房(占地2000m2)、生物质燃料库(占地280m2)各1座,办公用房、成品库房等其他附属设施依托原有设施。购置烘干塔1座,日烘干玉米600t,年烘干玉米27000t。


项目占地面积约32000m2,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0.2%。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农产品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委员会出具的《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260********543****0126)、****环境局****分局出具的《关于****农产品烘干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核定的函》(福环函〔2026〕294号)等相关文件,本项目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及**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工程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须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 扬尘管控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裸露土方、建材全覆盖,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物料运输车辆密闭遮盖,运输道路及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降尘,严控施工扬尘。加强施工机械运维保养,确保尾气达标排放。施工扬尘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运营期玉米粒装卸、筛分及转运整个过程在封闭车间或廊道内进行,加强距村庄最近一侧的扬尘防治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群众投诉。燃料采用以农林废物作为原材料的生物质燃料,生物质热风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 SNCR脱硝+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工艺处理,经由4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须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限值。玉米筛选、输送工序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烘干工序设置防尘罩、抑尘网,原料、生物质燃料、灰渣全部密闭储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严控无组织粉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强化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维,定期更换滤袋、检修脱硫脱硝设备,建立运行台账,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

(三)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运营期项目脱硫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15m3玻璃钢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处理厂处置,污水排放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做好化粪池、废水管线防渗处理,防止渗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危险废物暂存库等区域按分区防渗要求施工,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1.0×10-10cm/s,化粪池、沉淀池内刷防渗、防腐漆,严防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开周边居民休息时段,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要求。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隔声设施,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厂区周边加大绿化,隔离降噪,加强设备定期检修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物综合利用,不可****填埋场;规范开展原有燃煤设备拆除工作,防范拆除过程次生污染。运营期产生的玉米筛选杂质、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炉渣、脱硫渣、除尘粉尘分类集中收集,外售作为建材原料;废滤袋统一收集****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密闭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定期清****填埋场处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HW08)及废机油桶等危废储存于10㎡专用危废暂存间,严格落实防渗、防雨、防漏措施,建立危废台账,遵守危险废物管理平台要求,定期委托具备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严禁乱堆、乱倒、私自转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台账留存不少于5年。项目现场不设置机修车间、柴油储罐,机械加油依托周边合规站点,油料随用随加,危险废物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与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物质燃料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洒水;严防废机油泄漏、环保设施故障等突发环境事件。加强施工过程及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环保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环保措施落实;完善应急管理制度,补充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四、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项目运营排放污染物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并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五、****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六、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6月2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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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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