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审批
浙江-杭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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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6年6月22****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0571-****7912

传真:****7323

电子邮箱(可选):****@163.COM

通讯地址:**市钱塘区江东大道3899****中心3楼

邮编:3100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厂房工程

**省**市钱塘区新湾街道共建村

****

******公司

****现因发展需要拟搬迁至钱塘区新湾街道共建村,**厂房,新增钢化炉、玻璃切割机、中空玻璃生产线、丝印机、挤出机、高压发泡机等设备,搬迁后,将实现年制造、加工商用厨房冷柜4.8万台、制冰机1.2万台的生产能力。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公司******公司网站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发泡废气经围蔽发泡线后整室收集,送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处理达标后由2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印刷废气、PVC挤出废气、中空玻璃涂胶废气由同一套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送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处理达标后由2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激光切割粉尘经设备配套的集气管道收集进入多筒过滤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焊接烟尘使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3、固体废弃物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使用专业容器进行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公司处理,平时存放应按照危废管理,同时做好危险固废仓库的防雨、防渗漏、防扬撒“三防”措施。4、噪声①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车间合理布局,尽量将车间内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车间中部;③加强治理,对高噪声设备增加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车间生产时关闭门窗,门窗应选用足够隔声量的隔声门窗,通过建筑物阻隔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加强车间管理,定期润滑并检修设备,避免非正常运行噪声。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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