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7-25 09:3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6-06-24~2026-07-24
受****管理人委托,**信 煜 ****公司(下称"拍卖人")定于2026年 7 月25 日上午9:30时至2026年7月26 日上午9:3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对****破产财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处置单位:****管理人;监督单位:****法院。案件编号:(2025)****。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名下位于山****经济开发区的工业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按整体拍卖,不拆分处置。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 项目 |
内容 |
| 标的名称 |
****名下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
| 标的位置 |
山****经济开发区(105国道与长江一路交叉口东50米**) |
| 权属人 |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 是否已腾空 |
未腾空,部分地块和厂房存在租赁 或 第三方占用情形 |
| 查封情况 |
标的土地使用权 存在 司法查封 情况 |
| 抵押情况 |
无抵押 |
| 经营/占用情况 |
以现场踏勘实际现状为准 |
| 整体评估总价 |
54,232,034.07 元 |
| 案件编号 |
(2025)**** |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合计总面积124,388㎡(折合约186.58亩),使用权终止日期统一为2063年6月13日,目前尚未 取得 不动产权证 ,评估总价30,693,004元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终止日期 |
使用权面积(㎡) |
评估单价(元/㎡) |
评估价值(元) |
| 1 |
2012-76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63/6/13 |
61,562 |
248 |
15,267,376 |
| 2 |
2012-77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63/6/13 |
51,740 |
245 |
12,676,300 |
| 3 |
2012-85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63/6/13 |
11,086 |
248 |
2,749,328 |
| 合计 |
— |
— |
— |
— |
124,388 |
— |
30,693,004 |
补充说明:2012-77号地块内建有 3座 高压输电线路塔等公用电力设施,直接占地面积约175㎡,实际受影响土地面积大于上述直接占用面积,该设施属公共配套设施,无法确定该部 分被占用的土地能否恢复原状,竞买人应实地查看状况,充分评估使用风险,根据电力作业规范自行确定影响使用的土地面积。
(三)房屋建筑物
所有房屋均未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无竣工验收手续;幢8为在建工程,仅完成钢结构柱安装,其余工程未完工。房屋建筑总面积37,325.84㎡,评估总价22,773,253.68元。
| 序号 |
幢号 |
用途 |
建筑 结构 |
建筑面积(㎡) |
评估单价(元/㎡) |
评估价值(元) |
补充说明 |
| 1 |
幢1 |
工业厂房 |
钢结构 |
3,580.27 |
576 |
2,062,235.52 |
2001年建成,基本完好 |
| 2 |
幢2 |
工业厂房 |
钢结构 |
3,571.28 |
768 |
2,742,743.04 |
2005年建成,基本完好 |
| 3 |
幢3 |
工业厂房 |
钢结构 |
5,192.99 |
768 |
3,988,216.32 |
基本完好 |
| 4 |
幢4 |
工业厂房 |
钢结构 |
5,197.93 |
768 |
3,992,010.24 |
2014年建成,基本完好 |
| 5 |
幢5 |
工业厂房 |
钢结构 |
5,202.75 |
768 |
3,995,712 |
部分建筑超出土地红线,界外面积3,016.03㎡ |
| 6 |
幢6 |
工业厂房 |
钢结构 |
2,856.83 |
480 |
1,371,278.40 |
基本完好 |
| 7 |
幢7 |
工业厂房 |
钢结构 |
8,172.40 |
480 |
3,922,752 |
基本完好 |
| 8 |
幢8 |
工业厂房 |
钢结构 |
3,498.70 |
192 |
671,750.40 |
在建工程,仅钢柱完工;大部分建筑超出土地红线,界外面积2,654.61㎡ |
| 9 |
幢9 |
门卫室 |
混合结构 |
52.69 |
504 |
26,555.76 |
完好 |
| 小计 |
— |
— |
— |
37,325.84 |
— |
22,773,253.68 |
— |
特别提示: 幢5、幢8大面积坐落于土地使用权地界之外,叠加无证、无竣工验收手续问题,存在无法补办审批、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等重大风险,竞买人务必 现场查看,并 提前向住建、自然**等主管部门咨询核实。
(四)其他地上附着物
共计16项地上附着物,评估总价 765,776.39元 ,明细如下: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评估价值(元) |
| 1 |
配电室 |
装配式 |
1 |
套 |
10,500 |
| 2 |
电动门 |
伸缩门 |
1 |
套 |
2,590 |
| 3 |
栅栏围墙 |
— |
1,029.65 |
米 |
40,156.35 |
| 4 |
铁丝围墙 |
— |
7 3.95 |
米 |
5 54 . 63 |
| 5 |
杨树 |
胸径15-20cm |
4 |
棵 |
4,000 |
| 6 |
杨树 |
胸径 30c m |
2 |
棵 |
4,000 |
| 7 |
绿化冬青 |
冠幅20cm |
15 |
m2 |
150 |
| 8 |
假山 |
带喷水装置 |
1 |
个 |
12,500 |
| 9 |
水泥地面 |
厚20cm |
9,084. 95 |
m2 |
177156.53 |
| 10 |
5#车间内附房 |
高3.2米 |
502.70 |
m2 |
104,561.60 |
| 11 |
5#****办公室附房 |
高3.2米 |
187 |
m2 |
38,896 |
| 12 |
5#车间内药品室 |
— |
142.50 |
m2 |
29,640 |
| 13 |
2#车间内附房 |
高3.2米 |
233.20 |
m2 |
48,505.60 |
| 14 |
4#车间内无菌车间 |
高3.4米 |
945 |
m2 |
287,280 |
| 15 |
4#车间内更衣室 |
高3.2米 |
25 |
m2 |
5,200 |
| 16 |
5#车间西侧厕所 |
高2.25米 |
21.42 |
m2 |
85.68 |
| 小计 |
— |
— |
— |
— |
765,776.39 |
(五)评估价值汇总
| 类别 |
评估价值(元) |
备注 |
| 土地使用权 |
30,693,004 |
3宗出让工业用地,总面积124,388㎡ |
| 房屋建筑物 |
22,773,253.68 |
9栋建筑,含1栋在建工程,全部无证 |
| 其他地上附着物 |
765,776.39 |
共计16项附属设施、构筑物及绿化 |
| 评估总价合计 |
54,232,034.07 |
依据(**)圣鑫(2026)估字168号评估报告 |
(六)拍卖标的 物特别 说明
1. 本次拍卖标的涉及工业用地及配套房产,竞买成功后,买受****政府对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及房屋用途。竞买人须在参加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
2. 拍卖标的土地使用权目前存在司法查封事项。本次评估未考虑查封对价值的影响。管理人将在成交后积极协助办理相关解封手续,解封及权属办理周期不确定,竞买人应当对此有合理预期。
3. 标的物中部分地块和厂房存在租赁或第三方占用情形,租赁关系的存续状况以现场踏勘时实际情况为准。买受人须依法妥善处理既有租赁或占用关系,管理人将在交付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提供已知 相关 合同信息、配合现场交接等),但不负责强制清场。
4. 本次拍卖的房屋建筑物为无证房产,无竣工验收手续,幢8为未完工在建工程,且幢5、幢8存在超土地红线建设情形,幢5超出地界外的面积约3016.03平方米、幢8超出地界外的面积约2654.61平方米 。房屋建筑物 存在审批手续缺失、无法确权、无法正常过户等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评估并在竞买前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5.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历史欠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水电费、供暖费等费用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竞买人须在竞拍前自行核实确认。标的物交付日前产生的欠缴税费及水电费用,依法由原权利人承担;标的物交付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及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管理人和拍卖人对已在拍卖文件中披露的已知瑕疵不承担额外责任 。 竞买人应亲自实地踏勘,全面了解标的物现状。
7. ****整体厂区的东南处,建设有3座高压输电线路塔等电力设施,直接占用****土地面积约175㎡,实际受影响土地面积大于上述直接占用面积,该设施属公共配套设施 , 无法确定被占用的土地能否恢复原状,竞买人应实地查看状况,充分评估使用风险 , 根据电力作业规范自行确定影响使用的土地面积。
8. 拍卖标的相关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均按现状交付,如有损坏情形,管理人不负责修复。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但应在交付时如实告知已知的重大质量缺陷。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相关配套水、电、暖等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处理。用水、用电、用暖、物业管理等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供应单位申请办理并承担费用。
9. 因年代久远,拍卖房产或存在管道生锈、漏水、墙面裂缝、掉灰等情况,具体情况请实地看样后自行评估确认 ,竞买人参与竞拍即 视为竞买人认可、接受拍卖标的瑕疵及 缺陷 。竞买人拍得后应及时检测维修,防止火灾、漏水、漏电等事故的发生。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同意承担拍卖标的 的 检测、维修、维护等方面责任,并承担相关责任风险。
10. 本次拍卖不包含机器设备及废旧物资等动产 , 买受人竞拍成功后,不得擅自拆除、处置、损毁,应配合提供场地便利,给予拍卖人清理该部分物品的合理期限和时间(至少半年以上),不得阻挠清理工作,清理期间买受人对场内动产负有保管义务。因买受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动产损毁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正常损耗、自然损毁由资产所有权方自行承担。
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上述特别说明、实地查看拍卖土地房产现状及他人占有使用情况。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晓 、接受 拍卖标的瑕疵及现状 , 不存在拍卖人隐瞒事实、损害竞买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竞价幅度
(一)本次拍卖整体起拍价:54,232,034.07元(评估总价值)。
(二)竞买保证金:500万元。
(三)增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倍数)。
(四)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须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方可成交。
三、标的展示与踏勘
(一)展示与踏勘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7月24日 下午17:30时止。
(二)展示与踏勘地点:山****经济开发区标的现场。
(三)踏勘要求:竞买人须在展示期内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面积、装修、设施设备、周边环境、土地四至、权属登记情况、占用使用及红线外建筑等全部情况。踏勘须提前与管理人或拍卖机构联系预约。 管理人、拍卖人鼓励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不影响其竞买资格,但视为自愿承担因未看样而可能产生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四)资料查阅:竞买人可到管理人处查阅拍卖标的相关权属证书、法律文书、评估报告等资料,也可自行到自然**、住建、税务等相关部门查阅、核实拍卖标的相关信息。查阅资料仅限用于本次竞买目的,不得复制、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竞买人违反前述义务的,管理人有权视违规情节采取取消竞买资格等措施;给管理人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竞买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实名注册);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如为企业法人,则为该法人的法定代 表人;如为其他组织,则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竞买人提交的所有报名、身份、资质、委托手续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存在伪造、变造、虚假陈述等情形的,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下列机构、人员不得参与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次拍卖财产:
1. 本****人民法院、****管理人、本次拍卖受托方****及上述单位的工作人员、近亲属;
2. 中拍平台(网络服务提供者)及本次拍卖辅助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近亲属;
3.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竞买的主体。
违规参与竞买的,竞买行为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损失。
五、优先购买权人
(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 于2026年7月22日前向管 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文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行使顺序。
六、竞买报名及保证金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7月25日 上午9:30时止( 竞价开始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流程:
1. 竞买人须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进行实名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通过实名认证。自然人上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额外上传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2. 缴纳竞买保证金500万元至指定账户:
| 账户名称 |
****管理人 |
| 收款账号 |
161********02532426 |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 行号 |
102****00012 |
| 汇款备注 |
大金**破产资产竞买保证金(如代缴请注明代缴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3. 竞买人 须携有效 ****银行汇款凭证到拍卖人办公地点(**市兴华西路 60号银领商务 中心407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或通过电子方式办理,电子方式办理流程请详 询 拍卖人。
(三)资格确认:拍卖人确认竞买人完成平台注册、保证金到账并办理竞买登记后,在中拍平台为其开通竞价权限,竞买人方取得合法有效的竞买资格。仅缴纳保证金但未完成平台注册、实名认证或竞买登记的,不视为报名成功。
(四)保证金退还: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至原缴纳账户。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可冲抵部分成交价款。
七、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 一)本次拍卖采用 “ 24小时在线竞价拍卖 ” 方式,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进行。
(二)网络在线竞价时间:2026年7月 25 日上午9:30时至2026年7月 26 日上午9:30时(延时除外)。
(三)竞价规则:按照 “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 原则,价高者得。自由竞价期23小时55分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5分钟,限时竞价期5分钟内如有新的有效出价,系统自动顺延竞价时间5分钟,循环往复,直至限时竞价期内无新的有效出价,竞价结束。
(四)拍卖人和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如变更拍卖时间的,管理人将重新公告。
八、成交款项支付
(一)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0个自然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一次性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或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破产企业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破产企业的债务。
(三)违约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如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格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格的,原买受人还须赔偿差价损失。
(四)拍卖成交后,如因不可归责于买受人的事由导致拍卖标的确实无法交付的,拍卖人按原交款数额如数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计利息),拍卖款退还后本次拍卖终结,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另行处置。
九、佣金及费用
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另须按成交价的0.8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其中拍卖佣金0.70% ; 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0.15%,由拍卖人统一向平台缴纳,买受人无须另行向中拍平台支付)。
十、标的物交付与权属变更
(一)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项后,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标的交割证明函》 原件及款项缴清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与管理人办理标的物交割,****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但不对办理结果作出保证。
(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中涉及的各项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纳税义务人各自承担。若标的物原权利人无法提供发票,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或影响。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产生的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权****机关核定为准。如实际面积与评估面积存在差异,买受人可依法主张相应权利。
(五)标的物因解除查封或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权属变更登记迟延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将在成交后积极协助办理相关解封、注销手续,但办理时间可能较长。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应及时办理权属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标的物在此期间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七)标的物产权登记所需的缺失资料补全、补办、备案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买受人签署标的交接文件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交接手续的,自应交接之日起视为买受人已实际接收标的物,此后的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卖中止与撤回
(一)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如变更拍卖时间的,管理人将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中拍平台重新公告。
(二)拍卖中止或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管理人和拍卖人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
十二、特别告知
(一)竞买人不得恶意串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应当如实向拍卖人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变更应及时告知拍卖人。因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迟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三)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变价出售破产财产。本公告、《竞买须知》《破产财产拍卖重要提示》构成拍卖法律文件的组成部分,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十三、争议管辖
因本次拍卖产生的纠纷,****法院管辖。
十四、联系方式
拍卖人:****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55****9625
联系地址:**市兴华西路60****中心四楼
管理人:****管理人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5****8584
****
2026年6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