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市半导体元件实验所**路51号院7号楼独栋5年使用权补登公告 | 资产出租 | 488600 | 2026-06-26 |
该项目公告期间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3日,挂牌期间内共征集到1家意向承租方,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继续公告时限为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6日;
一、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所属情况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市半导体元件实验所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 标 的 量 |
1114.66㎡ |
|
| 标的地址 |
**市**区**路51号 |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 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建筑图纸遗失,未办理房产证,有处置权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中共**市****委员会会议纪要 |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中恒鲁评报字(2026)第135号) |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市半导体元件实验所 |
|
| 标的简介 |
标的房产位于**市**区**路51号,建筑面积1114.66㎡,地上结构3层,目前以生产研发办公出租为主。 |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5年 |
租金标准 |
48.86万元/年起 |
| 租金标准说明 |
年租金48.86万元/年起。本合同租金按半年支付,租赁期内,租金每满两年,在上一期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4%,后续租金均按该标准逐年执行,各项杂费不计入租金递增基数,本递增比例不因市场行情、物价波动等任何因素变更。 物业费、水电卫生费另计。 |
|||
| 付款期限要求 |
1. 《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30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 2.第二年起房屋租金于下一期合同开始日30日前支付、物业费、水电另计。 |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 出租用途要求 |
科研生产、研发办公 |
|||
| 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查询途径:国家信用信息网http://www.****.cn/index.html);****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为准(查询网址:http://zxgk.****.cn/shixin/)。 3、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 其他标的要求 |
1、安全协议另行签订;装修****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施,并提供详细资料供出租方备案审核。合同期内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允许转租。 2、意向****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3、承租人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办理消防、安评、环评、卫生等手续,出租人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予以配合。因承租人无法取得相关手续导致无法从事本合同约定租赁用途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出租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保证金额 |
10万元 |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公司 开户行:****公司**趵**支行 帐 号:531********0901 |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
|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 招租方式 |
****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 挂牌公示期 |
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3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信息公告期满,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将按公告内容补登3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间,无新的竞价者,经出租方集体决策后,可按照挂牌价与意向方报价孰高的原则协议转让。 |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标书代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 交易平台 联 系 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531-****7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