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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庄规划 | 发文日期:2026-04-11 10:54:49 | |
| **县三桥镇 | 生成日期:2026-04-11 10:54:49 | |
| **县三桥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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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三桥镇中联村、**村、社塘岭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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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村庄规划 |
| 2026-04-11 10:54:49 |
| **县三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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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三桥镇 |
| 《**县三桥镇中联村、**村、社塘岭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
《**县三桥镇中联村、**村、社塘岭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6年4月10****政府批复(政秘〔2026〕37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中联村、**村、社塘岭村除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全部国土空间区域,面积为2001.05公顷。其中中联村666.51公顷,**村685.67公顷,社塘岭村648.87公顷。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三、发展定位与目标
1、总体目标:
**县田园综合体新典范
**县三产融合发展新名片
2、形象定位
影留藕塘,香溢莓园
四、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居民点分类: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规划区内有13个提升型居民点、37个稳定型居民点、11个收缩型居民点、1个撤并型居民点,其中中联村有2个提升型居民点、8个稳定型居民点、4个收缩型居民点,**村有2个提升型居民点、16个稳定型居民点,5个收缩型居民点,社塘岭村有9个提升型居民点、13个稳定型居民点、2个收缩型居民点、1个撤并型居民点。
行政村分类: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及**县村庄分类方案,将中联村确定为其他类村庄,**村确定为其他类村庄,社塘岭村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五、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由965.22公顷调整为1075.91公顷,增加110.69公顷;园地由85.04公顷调整为51.33公顷,减少33.71公顷,林地由325.38公顷调整为352.95公顷,增加27.57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基地由157.36公顷调整为157.69公顷,减少0.33公顷;教育用地减少2.55公顷;社会福利用地增加2.00公顷;商业用地增加3.42公顷;工业用地增加3.68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增加1.19公顷;留白用地增加1.5公顷。
3、陆地水域结构调整
陆地水域由264.92公顷调整为267.95公顷,增加3.03公顷。
六、产业布局规划
1、产业发展策略
以休闲旅游为基础,充分结合当地水**,发展休闲观光产业,以精深加工为手段,做大做强加工业,构筑产业融合新空间,以现代农业为载体,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
2、产业空间布局
构建“一心一轴四区三多点”的产业空间结构。
一心:****中心;一轴:G318产业发展轴;四区:休闲农业体验区、农副产品加工区、生态农业发展区、现代农业种植区;多点:休闲垂钓、康养中心、田园农耕体验地等多个产业节点。
七、近期建设项目(工程)
规划对于村域内国土空间综合和生态修复、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产业发展、农村住房、人居环境整治5大类型的项目进行近期建设,共计22个小项。落实村域范围内的近期建设安排,详见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规划范围内耕地保有量为945.24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12.2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规划范围内园地51.33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规划范围内林地352.95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规划范围内草地0.32公顷。
5、湿地
规划范围内湿地0.00公顷。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规划范围内农业设施建设用地32.85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160.03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0公顷。
9、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范围内商业服务业用地3.42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10、工矿用地
规划范围内工矿用地8.13公顷,均为工业用地。
11、仓储用地
规划范围内仓储用地0.57公顷。
12、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范围内交通运输用地39.99公顷。主要为G318、合安九高铁、六庆铁路等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范围内公用设施用地2.41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范围内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19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5、特殊用地
规划范围内特殊用地0.50公顷。
16、留白用地
规划范围内留白用地1.50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陆地水域
规划范围内陆地水域267.95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规划范围内其他土地0.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