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依法将“****电厂220kV辅助电源新增线路(兴盛变—徐大堡变)”划定为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并予以公告。
一、电力设施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电厂220kV辅助电源新增线路(兴盛变—徐大堡变)。
项目建设内容:220kV架空及电缆线路,****电厂220kV开关站,终至220kV****电站,架空线路长度约36.5km,电缆长度约0.25km,导线截面积400mm2。建设地点涉及**省**市**市徐大堡镇的方安村、双堆子村、大刘屯村,东辛庄镇的谷屯村、陈屯村,望海乡的四方村、曲河村、范罗村、望海村,沙后所镇的前王村、后王村、乱泥村、王家洼子村、龙王村、五王村,曹庄镇的七里村、曹庄村、上坡村。
项目建设工期:2026年-2028年。
二、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划定依据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九条:
“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一)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二)电力电缆线路:架空、地下、水底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电缆井、盖板、入孔、标石、水线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三)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室、****电站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四)电力调度设施:电力调度场所、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三、注意事项
《**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九条:
“公告前,在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依法拥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植物,因电力设施建设需要拆除、迁移、修剪、砍伐的,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公告后,在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建、扩建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对违反该规定需要依法拆除或者砍伐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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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