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县教勒沙依东石英矿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1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评审〔2026〕80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6-23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县教勒沙依东石英矿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地区**县359°方位直线距离45km,勘查区设置的钻台作业区距西侧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约440m,距南侧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约790m。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89°30′39.371″,N47°23′38.104″,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石英矿普查,勘查工作部署包括1:2000地形测量、1:10000地质测量、1:25000岩(屑)石地球化学测量,样品采集与分析。设计钻探工作量3000m(机动100m),工作区内设置34个钻孔,孔深80—100m,为75°斜孔,每个钻台旁(占地面积约30m2)分别设置1座泥浆池(长1m×宽1m×深0.5m,容积约0.5m3)、1个临时堆土场(面积约20m2)、1个物料堆放区(面积约20m2)。勘查区设置2个储水罐(容积约5m3),1间可移动环保厕所(自带污水箱,3m3)。不**生活营地,搭帐篷临时办公和休息,占地面积约20m2。不**施工便道(进场道路)。
项目勘查面积4.2264km2,临时占地面积2400m2,总投资386.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6万元,占总投资的7.92%。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局出具的《矿产**勘查许可证》(证号:XT654********270****0001,有效期限:2025年9月12日至2030年9月12日)等相关资料要求,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维吾尔自治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地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和**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恢复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施工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运行及环境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施工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勘查许可范围作业,严禁超占、以探代采;临时占地优先选择裸地,避让植被良好区域,严控扰动范围。勘查区外围的南侧和西侧距**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即阿尔**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约60m,不占用和穿越该生态保护红线区。勘查区西侧和南侧边界内300m范围划定为禁止施工、勘查及材料运输区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进行工程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将基础建****中心的占地范围内。在工程开挖过程中,尽量减少和有效控制对施工区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环保意识,增强动植物保护意识,禁止伤害、捕杀鸟类,保护鸟类生息繁衍场所。施工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单独堆放,覆盖洒水,堆场周边设置截水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钻探工程结束后用于平台区域回填及覆土,播撒草籽等有效生态恢复措施,恢复土地原有功能与植被。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探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或洒水降尘等措施。钻探开挖、表土堆放、物料运输等环节须采取洒水、压实、苫盖等抑尘措施。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机械及运输车辆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尾气达标排放。施工期扬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每个钻台旁设置1座泥浆池,用于存储钻井废弃泥浆,废弃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钻探工程不外排,完井后池内剩余上清液用于道路洒水降尘;泥浆池采用防渗布对池底进行防渗。钻探采用套管护壁防止井壁坍塌,定期检查套管完整性,强化对地下水的保护,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哈依尔特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勘查区设置1间可移动环保厕所,工作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箱,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定期由吸污车抽出运至哈依尔特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严禁向周边环境倾倒任何废水、废液。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和午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途经村庄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勘查弃渣、剥离表土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回填和生态恢复。泥浆池中上清液和底部泥浆均循环使用,勘探期结束后泥浆池内剩余废弃泥浆、坑内钻探产生的水基岩屑统一采用石灰进行固化处理后用于区内填坑、筑****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填埋场填埋处理。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柴油等物品的管理,储存和使用须符合安全、消防、防渗漏要求。施工期应加强现场巡查,防止因管理不善、操作失误等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四、****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