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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17MAC01MPY1P | 建设单位法人:徐丽娜 |
| 付学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伊美区 |
| **省****办事处爱林街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市伊美区 ****市伊美区 |
| 经度:128.867222 纬度: 47.7047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12 |
| 伊美环建审〔202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55.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17MAC01MPY1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17MAC01MPY1P | 验收监测单位:黑龙****公司****公司 |
| ****0109MACNKPLHX1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2025-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30 |
| 2026-05-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拆解车辆5000辆 | 实际建设情况:年拆解车辆5000辆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预处理 报废汽车主体拆解前,首先依照下列顺序进行拆解预处理工作:拆除蓄电池;拆除液化气罐;拆除安全气囊组件后引爆;拆除含多氯联苯废电容器;拆除尾气净化催化装置;排出残留的各种废油(发动机油、变速器油、离合器油、差速器油、制动器油、动力转向油、冷却液、防冻液、风挡玻璃洗涤液);拆除空调器,收集汽车空气制冷剂;(此步骤为各部件直接整体拆解下来,整体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本企业不进行进一步精细拆解)。 蓄电池拆解:拆下蓄电池正、负极接线,拆下蓄电池固定卡,取下蓄电池。搬动蓄电池时,要轻拿轻放,不可歪斜,以免电解液泼溅到衣服或皮肤上,引起腐烂烧伤。(此步骤为各部件直接拆解下来,整体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本企业不进行进一步精细拆解)。 废电容器:目前市场上电容器主要为铝电解电容器、陶瓷电容器、金属化聚丙烯电容器、气泵电容器等,在汽车拆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认真辨识废电容器类别,对于不含多氯联苯的电容器按照副产品管理,进行外售,对于含多氯联苯的电容器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安全气囊爆破:安全气囊爆破装置安放在拆解车间内安全气囊爆破车间,主要用于报废汽车拆解线上,用于对报废汽车的安全气囊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处理报废汽车的安全气囊的主要设备。 安全气囊爆破装置主要由专用蓄电池,电控系统、遥控装置、箱体结构、电磁门锁、警报灯等部件组成。其特点是结构简单、爆破效率高、安全可靠、可移动、使用与维护方便等。 安全气囊爆破时会以大约300km/h的速度弹出,而由此所产生的撞击力约有180公斤,产生的灼热气体会灼伤人员。本套爆破装置采用双层箱体结构并预留充足的空间有效解决爆破时所产生的撞击,装置配备双电源保护开关,在未关门的前提下二级电源不会接通,爆破采用遥控器控制。 图2-3 安全气囊爆破装置 安全气囊内充气剂为叠氮化钠(NaN3),在近乎爆炸的化学反应快速发生的同时,会产生大量无害的以氮气为主的气体,将气囊充气至饱满的状态。同时在充气剂点燃的过程中,点火器总成中的金属网罩可冷却快速膨胀的气体,随即气囊可由设计好的小排气口排气,排出的气体主要成分为氮气,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引爆后的安全气囊主要为尼龙布袋,作为副产品外售。本项目安全气囊全部进行爆破处理。 收集废液:在室内拆解预处理平台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排空和收集车内的废液。车辆型号不同,所含的液体种类和体量也不同。汽车内不同的废液存储在不同位置,本项目采取密封真空抽排工艺抽排汽车中各类液体,抽液吸盘吸住液箱底部,内置防爆钻头开孔,气动真空抽排系统抽排液体;抽排过程中保持设备密闭,抽排完毕后人工用塑料塞塞住开孔。 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相关要求,项目报废汽车的各种废旧液经专门的收集工具分类提取和收集后,将分类存放于各种废液的专用密闭容器中,主要分为废液性液体和废油性液体,并贴上标签注明。 制冷剂回收:在压缩机拆解之前,采用制冷剂回收机真空抽取车用空调压缩机中制冷剂。制冷剂回收系统与压缩机系统连接处密闭效果好,制冷剂不会从二者连接处外泄。回收过程电子计量、精确控制,回收完毕自动停机。标配大容量储液罐,以收贮回收的制冷剂。(此步骤为各部件直接拆解下来,整体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本企业不进行进一步精细拆解)。 (2)外部拆解 外部拆解主要包括车门、挡泥板、保险杠、挡风玻璃、车灯(整体拆解下来后,不进行进一步破拆)、发动机罩、轮胎等。 轮胎拆解时将轮毂和废轮胎部分分开处置。 (3)内部及零件拆解 内部拆解主要包括座椅、脚垫、发电机、起动机、工具、仪表、音响、导航、压缩机。拆除各种电子电器部件,包括仪表盘、音响、车载电台电话、电子导航设备、电动机和发电机、电线电缆以及其他电子电器。内部拆解前用吸尘器进行吸尘处理。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715号)第十二条,“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应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要求进行处置。 (4)总成拆解 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变速箱、方向机、前后桥(前后桥为铸钢件,不含铜、铝等有色金属)和车架。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715号)第十二条,“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因而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打孔销毁,作为废钢产品销售;前后桥和车架切割作为金属材料销售。 (5)剪切 机动车拆解完成后剩下钢铁框架,采用剪断设备按照规定尺寸切成几大块。 新能源汽车拆解工艺路线 (1)拆解新能源汽车的总体要求参照燃油汽车的规定,并接受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技术指导,根据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信心或手册制定拆解作业程序或作业指导书,配备相应安全技术人员。应将从报废汽车上拆卸下来的动力蓄电池包(组)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处理,不应拆解。 (2)报废汽车主体拆解前,首先对动力蓄电池进行拆卸预处理: 1)检查车身有无漏液、有无带电;2)检查动力蓄电池布局和安装位置,确认诊断接口是否完好;3)对动力蓄电池电压、温度等参数进行检测,评估其安全状态;4)断开动力蓄电池高压回路;5)在室内或有防雨顶棚的拆解预处理平台上使用防静电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并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回收;6)使用防静电设备回收电动车空调制冷剂。 动力蓄电池拆卸: 1)拆卸动力蓄电池阻挡部件,如引擎盖、行李箱盖、车门等;2)断开电压线束(电缆),拆卸不**装位置的动力蓄电池;3)收集采用液冷结构方式散热的动力蓄电池包(组)内的冷却液;4)对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线束接头、正负极片等外露线束和金属物进行绝缘处理,并在其明显位置贴上标签,表明绝缘状况;5)收集驱动电机总成内残余冷却液后,拆除驱动电机。 拆卸动力蓄电池后车体的其他预处理和拆解技术要求按照传统燃油机动车拆解的规定开展。 | 实际建设情况:(1)预处理 报废汽车主体拆解前,首先依照下列顺序进行拆解预处理工作:拆除蓄电池;拆除液化气罐;拆除安全气囊组件后引爆;拆除含多氯联苯废电容器;拆除尾气净化催化装置;排出残留的各种废油(发动机油、变速器油、离合器油、差速器油、制动器油、动力转向油、冷却液、防冻液、风挡玻璃洗涤液);拆除空调器,收集汽车空气制冷剂;(此步骤为各部件直接整体拆解下来,整体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本企业不进行进一步精细拆解)。 蓄电池拆解:拆下蓄电池正、负极接线,拆下蓄电池固定卡,取下蓄电池。搬动蓄电池时,要轻拿轻放,不可歪斜,以免电解液泼溅到衣服或皮肤上,引起腐烂烧伤。(此步骤为各部件直接拆解下来,整体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本企业不进行进一步精细拆解)。 废电容器:目前市场上电容器主要为铝电解电容器、陶瓷电容器、金属化聚丙烯电容器、气泵电容器等,在汽车拆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认真辨识废电容器类别,对于不含多氯联苯的电容器按照副产品管理,进行外售,对于含多氯联苯的电容器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安全气囊爆破:安全气囊爆破装置安放在拆解车间内安全气囊爆破车间,主要用于报废汽车拆解线上,用于对报废汽车的安全气囊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处理报废汽车的安全气囊的主要设备。 安全气囊爆破装置主要由专用蓄电池,电控系统、遥控装置、箱体结构、电磁门锁、警报灯等部件组成。其特点是结构简单、爆破效率高、安全可靠、可移动、使用与维护方便等。 安全气囊爆破时会以大约300km/h的速度弹出,而由此所产生的撞击力约有180公斤,产生的灼热气体会灼伤人员。本套爆破装置采用双层箱体结构并预留充足的空间有效解决爆破时所产生的撞击,装置配备双电源保护开关,在未关门的前提下二级电源不会接通,爆破采用遥控器控制。 图2-3 安全气囊爆破装置 安全气囊内充气剂为叠氮化钠(NaN3),在近乎爆炸的化学反应快速发生的同时,会产生大量无害的以氮气为主的气体,将气囊充气至饱满的状态。同时在充气剂点燃的过程中,点火器总成中的金属网罩可冷却快速膨胀的气体,随即气囊可由设计好的小排气口排气,排出的气体主要成分为氮气,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引爆后的安全气囊主要为尼龙布袋,作为副产品外售。本项目安全气囊全部进行爆破处理。 收集废液:在室内拆解预处理平台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排空和收集车内的废液。车辆型号不同,所含的液体种类和体量也不同。汽车内不同的废液存储在不同位置,本项目采取密封真空抽排工艺抽排汽车中各类液体,抽液吸盘吸住液箱底部,内置防爆钻头开孔,气动真空抽排系统抽排液体;抽排过程中保持设备密闭,抽排完毕后人工用塑料塞塞住开孔。 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相关要求,项目报废汽车的各种废旧液经专门的收集工具分类提取和收集后,将分类存放于各种废液的专用密闭容器中,主要分为废液性液体和废油性液体,并贴上标签注明。 制冷剂回收:在压缩机拆解之前,采用制冷剂回收机真空抽取车用空调压缩机中制冷剂。制冷剂回收系统与压缩机系统连接处密闭效果好,制冷剂不会从二者连接处外泄。回收过程电子计量、精确控制,回收完毕自动停机。标配大容量储液罐,以收贮回收的制冷剂。(此步骤为各部件直接拆解下来,整体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本企业不进行进一步精细拆解)。 (2)外部拆解 外部拆解主要包括车门、挡泥板、保险杠、挡风玻璃、车灯(整体拆解下来后,不进行进一步破拆)、发动机罩、轮胎等。 轮胎拆解时将轮毂和废轮胎部分分开处置。 (3)内部及零件拆解 内部拆解主要包括座椅、脚垫、发电机、起动机、工具、仪表、音响、导航、压缩机。拆除各种电子电器部件,包括仪表盘、音响、车载电台电话、电子导航设备、电动机和发电机、电线电缆以及其他电子电器。内部拆解前用吸尘器进行吸尘处理。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715号)第十二条,“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应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要求进行处置。 (4)总成拆解 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变速箱、方向机、前后桥(前后桥为铸钢件,不含铜、铝等有色金属)和车架。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715号)第十二条,“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因而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打孔销毁,作为废钢产品销售;前后桥和车架切割作为金属材料销售。 (5)剪切 机动车拆解完成后剩下钢铁框架,采用剪断设备按照规定尺寸切成几大块。 新能源汽车拆解工艺路线 (1)拆解新能源汽车的总体要求参照燃油汽车的规定,并接受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技术指导,根据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信心或手册制定拆解作业程序或作业指导书,配备相应安全技术人员。应将从报废汽车上拆卸下来的动力蓄电池包(组)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处理,不应拆解。 (2)报废汽车主体拆解前,首先对动力蓄电池进行拆卸预处理: 1)检查车身有无漏液、有无带电;2)检查动力蓄电池布局和安装位置,确认诊断接口是否完好;3)对动力蓄电池电压、温度等参数进行检测,评估其安全状态;4)断开动力蓄电池高压回路;5)在室内或有防雨顶棚的拆解预处理平台上使用防静电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并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回收;6)使用防静电设备回收电动车空调制冷剂。 动力蓄电池拆卸: 1)拆卸动力蓄电池阻挡部件,如引擎盖、行李箱盖、车门等;2)断开电压线束(电缆),拆卸不**装位置的动力蓄电池;3)收集采用液冷结构方式散热的动力蓄电池包(组)内的冷却液;4)对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线束接头、正负极片等外露线束和金属物进行绝缘处理,并在其明显位置贴上标签,表明绝缘状况;5)收集驱动电机总成内残余冷却液后,拆除驱动电机。 拆卸动力蓄电池后车体的其他预处理和拆解技术要求按照传统燃油机动车拆解的规定开展。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1、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通过15米高排气简(DA002)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拆解过程油品挥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80%),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标准限值。 3、加强车间通风,确保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水污染防治 1、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排放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2、初期雨水经作业场地四周排水沟收集于25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中,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处理效率90%)后回用于厂内抑尘,不外排。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管**壳阻尼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置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暂存过程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过程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 1、重点防渗区(危度贮存库)底部采用2.0mm厚**度聚乙烯膜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x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防渗要求。 2、一般防渗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拆解区、待拆车辆存放区等)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x10-7cm/s),其中拆解区地面还应满足《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中防油渗地面要求。 3、简单防渗区(场内办公区、厂区道路等)地面进行水泥硬化。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1、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危废贮存库内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液、废防冻液等区域设置围堰,防止泄漏物料扩散。 3、设置60立方米消防事故水池,用于临时贮存消防事故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简(DA002)排放,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拆解过程油品挥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标准限值。 3、定期车间通风,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2、初期雨水经作业场地四周排水沟收集于25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中,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于厂内抑尘,不外排。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管**壳阻尼等措施,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1、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为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除尘器金属粉尘、引爆的安全气囊、废电子电器部件、废动力蓄电池、其他废物(主要为废棉、麻织物、废海绵、废皮革、废塑料、废轮胎等),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以上废物均外售综合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1、重点防渗区(危度贮存库)底部采用2.0mm厚**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1x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防渗要求。 2、一般防渗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拆解区、待拆车辆存放区等)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x10-7cm/s),其中拆解区地面满足《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中防油渗地面要求。 3、简单防渗区(场内办公区、厂区道路等)地面进行水泥硬化。 1、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危废贮存库内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液、废防冻液等区域设置围堰,防止泄漏物料扩散。 3、设置60立方米消防事故水池,用于临时贮存消防事故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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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5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油水分离器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1、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2、初期雨水经作业场地四周排水沟收集于25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中,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于厂内抑尘,不外排。 | 本项目进厂车辆无需冲洗,不产生清洗废水,产生的初期雨水经环形排水沟收集于2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中,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于厂内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经市政****水厂处理。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pH最大为7.3;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为2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为7.6mg/L;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为11mg/L;氨氮最大日均浓度为0.091mg/L;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日均浓度为129mg/L;石油类、动植物油未检出。以上监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标准限值; | 1、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简(DA002)排放,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拆解过程油品挥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标准限值。 3、定期车间通风,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2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289kg/h;颗粒物排气筒(DA002)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299kg/h。以上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B16297-1996)表2中15米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0.252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排放浓度为1.05mg/m3,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区内危险废物贮存库外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排放浓度为2.38mg/m3,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浓度限值要求(1h平均浓度值)。 |
| 1 | 减振、厂房隔声、管**壳阻尼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管**壳阻尼等措施,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1.4-52.7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1.2-42.7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
| 1 | 1、重点防渗区(危度贮存库)底部采用2.0mm厚**度聚乙烯膜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x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防渗要求。 2、一般防渗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拆解区、待拆车辆存放区等)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x10-7cm/s),其中拆解区地面还应满足《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中防油渗地面要求。 3、简单防渗区(场内办公区、厂区道路等)地面进行水泥硬化。 | 1、重点防渗区(危度贮存库)底部采用2.0mm厚**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1x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防渗要求。 2、一般防渗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拆解区、待拆车辆存放区等)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x10-7cm/s),其中拆解区地面满足《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中防油渗地面要求。 3、简单防渗区(场内办公区、厂区道路等)地面进行水泥硬化。 |
| 1 |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暂存过程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过程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1、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为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除尘器金属粉尘、引爆的安全气囊、废电子电器部件、废动力蓄电池、其他废物(主要为废棉、麻织物、废海绵、废皮革、废塑料、废轮胎等),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以上废物均外售综合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1 | 1、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危废贮存库内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液、废防冻液等区域设置围堰,防止泄漏物料扩散。 3、设置60立方米消防事故水池,用于临时贮存消防事故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1、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危废贮存库内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液、废防冻液等区域设置围堰,防止泄漏物料扩散。 3、设置60立方米消防事故水池,用于临时贮存消防事故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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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