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希禹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审批
黑龙江-佳木斯-汤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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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828MABY8LUA13王兵
隋喜鹏******县
****县华胜街与**路交叉口东650米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省**市**县希禹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2021版本:055-C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
**省**市**县 ****县华胜街与**路交叉口东 650 米
经度:129.926667 纬度: 46.728544****环境局
2025-06-27
佳汤环建审〔2025〕08号****0828MABY8LUA13001P
2025-07-031275
40.5****
****0828MABY8LUA13****
****0828MABY8LUA13**世纪****公司
****0800MA195TT0862025-06-02
2026-05-252026-06-22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8968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占地 86975m2。本项目** 2 条总年产 20 万 m3水泥混凝土生产线、1 条年产 3.5 万 m3 砂浆生产线、1 条年产 3.5 万 m3、水泥稳定土生产线、1 条年产 3 万 m3 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5 座筒仓和 1 台 3.6t/h柴油导热油锅炉,1 座占地 20000m2的砂石堆料场,同时建设相关附属设施。1 条年产 3 万 m3 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及相关附属设施已建设完成,但因市场原因,不投产运行,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后续进行拆除。本项目不设食堂。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较设计情况发生如下变更 1. 本项目1 条年产 3 万 m3 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及相关附属设施已建设完成,但因市场原因,不投产运行,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后续进行拆除。 2. 本项目因材料堆场产权所属不明,未建设防风抑尘网,砂石储料场地已经硬化,堆场采用苫布覆盖砂石料,并洒水降尘。 综上所述,本项目以上变动不造成主体工程发生重大改变,不增加设计生产能力,各污染节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门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 水泥混凝土工艺说明如下: 项目运营期水泥混凝土工生产线产排污节点分析如下图 2-2 所示 工艺流程说明:本项目水泥混凝土生产线运行方式为各个工序同时启动并持续运行,每个工序运行时间均为 12 小时。 (1) 不同粒径的碎石、砂石由汽车运输进场后卸至砂石堆场储存。 排污节点:碎石、砂石在卸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噪声。 (2)水泥、粉煤灰、矿粉的贮存:散装水泥由密闭罐车运至厂内,采用密闭管道通过气力输送至水泥筒仓贮存备用。水泥仓上方呼吸孔产生粉尘。粉煤灰和矿粉分别通过上料口进入各自筒仓,过程中产生粉尘。 排污节点:水泥筒仓产生废气,粉煤灰筒仓产生废气,矿粉筒仓产生废气,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外排,分别产生除尘灰。 (3)砂石料和水泥的计量、输送:石砂料经密闭输送带送至搅拌机入料口放料过程中会产生输送噪声。 排污节点:计量器产生噪声。石砂料经密闭输送带送至搅拌机入料口放料过程中会产生输送噪声。 (4)矿粉配料流程:进入搅拌楼搅拌的还有矿粉,矿粉送入矿粉仓,通过粉料 提升机、粉料计量器进入搅拌楼拌缸。该过程将产生粉尘、噪声。 排污节点: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G5),每条生产线分别通过一套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4、DA005 排放,产生除尘灰(S4), 搅拌过程中产生噪声(N6)。项目运营期水泥混凝土工生产线产排污节点分析如下图 2-2 所示 二、 水泥稳定土工艺说明如下: 项目运营期水泥稳定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分析如下图 2-3 所示。 本项目水泥稳定土生产线运行方式为各个工序同时启动并持续运行,每个工序运行时间均为 12 小时。 1、不同粒径的碎石、砂石由汽车运输进场后卸至砂石堆场储存。 排污节点:碎石、砂石在卸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噪声。 2、水泥的贮存:散装水泥由密闭罐车运至厂内,采用密闭管道通过气力输送至水泥筒仓贮存备用。水泥仓上方呼吸孔产生粉尘。 排污节点:水泥筒仓产生废气,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外排,产生除尘灰。 3、砂石料和水泥的计量、输送:石砂料经密闭输送带送至搅拌机入料口放料过程中会产生输送噪声。 排污节点:计量器产生噪声。石砂料经密闭输送带送至搅拌机入料口放料过程中会产生输送噪声。 4、配料:根据产品需求,将砂石料、水、水泥按照比例配比后,砂石料从骨料仓通过密闭输送带送入搅拌设备,水泥从水泥筒仓由电脑控制完成自动上料送入搅拌机,水由潜水泵加入搅拌设备。 排污节点:排污节点: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G3)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7 排放,产生除尘灰(S2),搅拌过程中产生噪声(N6)。 三、 砂浆生产工艺说明如下: 项目运营期砂浆生产线产排污节点分析如下图 2-4 所示 本项目砂浆生产线运行方式为各个工序同时启动并持续运行,每个工序运行时间均为 12 小时。 1、不同粒径的碎石、砂石由汽车运输进场后卸至砂石堆场储存。 排污节点:碎石、砂石在卸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噪声。 2、水泥、粉煤灰的贮存:散装水泥由密闭罐车运至厂内,采用密闭管道通过气力输送至水泥筒仓贮存备用。水泥仓上方呼吸孔产生粉尘。粉煤灰通过上料口进入筒仓,过程中产生粉尘。 排污节点:水泥筒仓产生废气,粉煤灰筒仓产生废气,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外排,分别产生除尘灰。 3、砂石料和水泥的计量、输送:石砂料经密闭输送带送至搅拌机入料口放料过程中会产生输送噪声。 排污节点:计量器产生噪声。石砂料经密闭输送带送至搅拌机入料口放料过程中会产生输送噪声。 4、配料:根据产品需求,将砂石料、水、水泥按照比例配比后,砂石料从骨料仓通过密闭输送带送入搅拌设备,水泥从水泥筒仓由电脑控制完成自动上料送入搅拌机,水由潜水泵加入搅拌设备。 排污节点: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G4)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6 排放,产生除尘灰(S3),搅拌过程中产生噪声(N6)。 四、其他产污环节 员工产生生活垃圾及员工生活污水;设备维修过程会产生废机油; 振筛分选的不合格碎石;废布袋;试验混凝土废料;沉淀池定期产生沉渣;水稳搅拌设备产生冲洗废水、厂区地面冲废水、初期雨水、消防废水。一、 水泥混凝土工艺说明如下: 项目运营期水泥混凝土工生产线产排污节点分析如下图 2-2 所示 工艺流程说明:本项目水泥混凝土生产线运行方式为各个工序同时启动并持续运行,每个工序运行时间均为 12 小时。 (1) 不同粒径的碎石、砂石由汽车运输进场后卸至砂石堆场储存。 排污节点:碎石、砂石在卸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噪声。 (2)水泥、粉煤灰、矿粉的贮存:散装水泥由密闭罐车运至厂内,采用密闭管道通过气力输送至水泥筒仓贮存备用。水泥仓上方呼吸孔产生粉尘。粉煤灰和矿粉分别通过上料口进入各自筒仓,过程中产生粉尘。 排污节点:水泥筒仓产生废气,粉煤灰筒仓产生废气,矿粉筒仓产生废气,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外排,分别产生除尘灰。 (3)砂石料和水泥的计量、输送:石砂料经密闭输送带送至搅拌机入料口放料过程中会产生输送噪声。 排污节点:计量器产生噪声。石砂料经密闭输送带送至搅拌机入料口放料过程中会产生输送噪声。 (4)矿粉配料流程:进入搅拌楼搅拌的还有矿粉,矿粉送入矿粉仓,通过粉料 提升机、粉料计量器进入搅拌楼拌缸。该过程将产生粉尘、噪声。 排污节点: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G5),每条生产线分别通过一套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4、DA005 排放,产生除尘灰(S4), 搅拌过程中产生噪声(N6)。项目运营期水泥混凝土工生产线产排污节点分析如下图 2-2 所示 二、 水泥稳定土工艺说明如下: 项目运营期水泥稳定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分析如下图 2-3 所示。 本项目水泥稳定土生产线运行方式为各个工序同时启动并持续运行,每个工序运行时间均为 12 小时。 1、不同粒径的碎石、砂石由汽车运输进场后卸至砂石堆场储存。 排污节点:碎石、砂石在卸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噪声。 2、水泥的贮存:散装水泥由密闭罐车运至厂内,采用密闭管道通过气力输送至水泥筒仓贮存备用。水泥仓上方呼吸孔产生粉尘。 排污节点:水泥筒仓产生废气,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外排,产生除尘灰。 3、砂石料和水泥的计量、输送:石砂料经密闭输送带送至搅拌机入料口放料过程中会产生输送噪声。 排污节点:计量器产生噪声。石砂料经密闭输送带送至搅拌机入料口放料过程中会产生输送噪声。 4、配料:根据产品需求,将砂石料、水、水泥按照比例配比后,砂石料从骨料仓通过密闭输送带送入搅拌设备,水泥从水泥筒仓由电脑控制完成自动上料送入搅拌机,水由潜水泵加入搅拌设备。 排污节点:排污节点: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G3)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7 排放,产生除尘灰(S2),搅拌过程中产生噪声(N6)。 三、 砂浆生产工艺说明如下: 项目运营期砂浆生产线产排污节点分析如下图 2-4 所示 本项目砂浆生产线运行方式为各个工序同时启动并持续运行,每个工序运行时间均为 12 小时。 1、不同粒径的碎石、砂石由汽车运输进场后卸至砂石堆场储存。 排污节点:碎石、砂石在卸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噪声。 2、水泥、粉煤灰的贮存:散装水泥由密闭罐车运至厂内,采用密闭管道通过气力输送至水泥筒仓贮存备用。水泥仓上方呼吸孔产生粉尘。粉煤灰通过上料口进入筒仓,过程中产生粉尘。 排污节点:水泥筒仓产生废气,粉煤灰筒仓产生废气,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外排,分别产生除尘灰。 3、砂石料和水泥的计量、输送:石砂料经密闭输送带送至搅拌机入料口放料过程中会产生输送噪声。 排污节点:计量器产生噪声。石砂料经密闭输送带送至搅拌机入料口放料过程中会产生输送噪声。 4、配料:根据产品需求,将砂石料、水、水泥按照比例配比后,砂石料从骨料仓通过密闭输送带送入搅拌设备,水泥从水泥筒仓由电脑控制完成自动上料送入搅拌机,水由潜水泵加入搅拌设备。 排污节点: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G4)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6 排放,产生除尘灰(S3),搅拌过程中产生噪声(N6)。 四、其他产污环节 员工产生生活垃圾及员工生活污水;设备维修过程会产生废机油; 振筛分选的不合格碎石;废布袋;试验混凝土废料;沉淀池定期产生沉渣;水稳搅拌设备产生冲洗废水、厂区地面冲废水、初期雨水、消防废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1、施工期要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保护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严禁夜间(晚22:00 -次日6:00)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分类收集、 及时清运,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市政有关部门规定的地点或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 2、项目共2台水泥混凝土搅拌系统,1台砂浆搅拌系统,1 台水泥稳定土搅拌系统,每台搅拌系统分别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 15-20 13)表1现有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配套1台轻质油燃烧器,干燥滚筒烘干、 筛分粉尘与燃烧器废气通过负压收集(收集效率100%)经过旋风除尘器+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处理后的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表2中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沥青储存、加热、出料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表2中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台3.6t/h柴油导热油锅炉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 15-20 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柴油储罐呼吸损失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无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的要求。 3、项目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由封闭罐车拉运****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 4、做好隔声降噪处理。项目通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基础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5、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生产产生的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实验产生的废混凝土回用于生产;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检修废机油(HW08)、废活性炭(HW49)收集后暂存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HW08)更换后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定期演练,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严格按照运营期监测计划进行自行监测,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1、施工期要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保护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严禁夜间(晚22:00 -次日6:00)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分类收集、 及时清运,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市政有关部门规定的地点或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 2、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及相关附属设施已建设完成,但因市场原因,不投产运行,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后续进行拆除。项目共2台水泥混凝土搅拌系统,1台砂浆搅拌系统,1 台水泥稳定土搅拌系统,每台搅拌系统分别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 15-20 13)表1现有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 15-20 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该项目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由封闭罐车拉运****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 4、做好隔声降噪处理。项目通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基础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5、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生产产生的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实验产生的废混凝土回用于生产;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检修废机油(HW08)、暂存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6、正在编制应急预案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较设计情况发生如下变更 1. 本项目1 条年产 3 万 m3 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及相关附属设施已建设完成,但因市场原因,不投产运行,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后续进行拆除。 2. 本项目因材料堆场产权所属不明,未建设防风抑尘网,砂石储料场地已经硬化,堆场采用苫布覆盖砂石料,并洒水降尘。 综上所述,本项目以上变动不造成主体工程发生重大改变,不增加设计生产能力,各污染节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门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相关环保要求:1、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 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 2、各项环保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建设单位应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依照法定程序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3、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2.542t/a、 SO2:0.032t/a、NOx:1.859t/a、非甲烷总烃0.013t/a。其他相关环保要求: 1、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 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 2、各项环保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建设单位应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依照法定程序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3、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2.542t/a、 SO2:0.032t/a、NOx:1.859t/a、非甲烷总烃0.013t/a。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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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共2台水泥混凝土搅拌系统,1台砂浆搅拌系统,1 台水泥稳定土搅拌系统,每台搅拌系统分别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 15-20 13)表1现有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 15-20 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共2台水泥混凝土搅拌系统,1台砂浆搅拌系统,1 台水泥稳定土搅拌系统,每台搅拌系统分别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厂区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经过监测,厂界颗粒物排放最大值为0.450mg/m3,符合《水泥工业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经过监测商品混凝土1号生产线处理设施后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 mg/m3 ,商品混凝土2号生产线处理设施后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 mg/m3,水泥稳定土搅拌系统处理设施后颗粒物最大排度为14 mg/m3,砂浆生产线搅拌系统处理设施后颗粒物最大排度为13mg/m3,均满足《水泥工业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标准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本项目对搅拌机、输送机、风机等采取加装减震垫和消音器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注: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 本项目生产过程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输送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对搅拌机、输送机、风机等采取加装减震垫和消音器等降噪措施,加强维护保养,减少因机械设备磨损而产生的噪声。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减少噪声影响, 使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注: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 经过检测,东、南、西、北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48.8dB(A)~54.3dB(A),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夜间监测值40.3dB(A)~44.8dB(A),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生产产生的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实验产生的废混凝土回用于生产;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检修废机油(HW08)、废活性炭(HW49)收集后暂存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HW08)更换后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项目生产产生的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实验产生的废混凝土回用于生产;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检修废机油(HW08)、暂存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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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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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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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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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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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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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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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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