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拥有对**市****公司(**八建)和太******公司(**山水)等企业债权,截至2026年5月31日,**八建、**山水的债权本金余额为18223.25万元,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余额为9203.6万元,代垫律师费5万元,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如下:
| 序号 | 债务人 | 重组债务(元) | 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元) | 代垫律师费(元)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 1 | **市****公司、太******公司 | 182,232,516.75 | 92,036,087.02 | 50,000 | ****集团有限公司、太****公司、**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及其配偶肖春勤、其子张亮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1、抵押物:(1)山水置业名下位于**省**市太**TH[2018]-109号地块23,837.36平米,不动产登记证明:皖(2020)太**不动产证明第****333号;(2)山水置业名下位于**省**市的太**老报馆159套住宅在建工程,不动产登记证明:皖(2025)太**不动产证明第****969号;(3)山水置业名下位于**省**市的太**老报馆S-1#商业在建工程,不动产登记证明:皖(2023)太**不动产证明第****673号;(4)****名下位于**省**市**区**水岸壹号56套住宅在建工程,不动产登记证明:皖(2021)**市不动产证明第****117号; 2、质押物:**八建100%股权质押;太******公司100%股权质押。 |
注:1、根据安****法院(2022)皖0103民初10191号生效判决确权,截至2022年6月30日,重组债务本金为****32516.75元,重组补偿金及违约金合计****3664.48元。之后以本金****32516.75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6.6%顺延计算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以本金35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6.2%计算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截至2026年5月31日,重组补偿金及违约金合计****2345.07元。****法院判决要求履行的债权本金金额及律师费用为基数,以万分之一点七五/日计算,合计****3741.95元。
2、债权及其担保的具体情况以与债务人、各担保人签订的合同、相关权属证件、法院法律文书等确定的及债权、担保物现状为准,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查看有关资料。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参与竞价资金来源合法、使用自有账户且账户用途合法、不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自2026年6月23日起至7月15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255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51-****8877
****
发布日期:2026年6月23日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2026年 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