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你局《关于收回漳****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龙自然资〔2026〕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漳****公司“漳龙国用(2009)第3-014号”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700.95平方米,收回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具体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工作由********办事处负责。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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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