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三新”集成配套技术推进县实施主体遴选的公告
为了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全供给、促进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提升主要粮油作物单产为重点,大力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的“三新”集成技术落地,根据省厅的遴选,我县被确定为2026年“三新”集成配套技术推进县,重点打造12个千亩方和1个万亩片,辐射带动10万亩以上。根据项目要求,拟在我县水稻种植面积较大的12个乡镇分别建立1个千亩方,并在这12个乡镇中选定基础条件、示范效果都比较好的乡镇建立一个万亩片,通过示范辐射带动全县10万亩以上。
为了实施好该项目,现面向****示范区的服务主体或者种植大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由乡镇选择并申报在本辖区内水稻种植面积比较大且相对集中连片的种植大户、******社等作为示范户,千亩方和万亩片的实施主体可以是一个,也可以由多个主体联合组成。承包面积大,且集中连片者优先。
2.具备比较好的种植管理水平者优先。
3.田块地理位置交通便利,示范效果好的优先。
4.能够主动配合业务部门的要求,确保完成试验示范任务者优先。千亩方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机械侧深施肥+配方肥”、“测土配方+无人机撒施+配方肥”、“测土配方+机械撒施+配方肥”等技术模式,万亩方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无人机撒施+配方肥”;
二、补贴方式
示范主体的补贴发放采用:主体申请—县乡验收—结果公示—发放补贴的流程,按照实际验收的面积予以补贴,实施主体提交申请的同时需提交在示范片中运用新机具(侧深施肥机、无人机、施肥机等)和新产品(配方肥、缓释配方肥)的佐证材料以及实施的面积。每亩补贴标准按照实际面积测算(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总额/实际验收面积),每亩补贴标准不高于50元。千亩方的补贴资金总额为5万元,万亩方的补贴资金总额为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按照服务主体自愿申报的原则,由服务主体自行向其所在乡镇提出申请(**县2026年“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示范主体遴选申报表),****农业农村局土肥站。
三、申报时间
2026年6月30日18:00之前递交申报材料。
四、审批程序
申报材料报名截止后,通过****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择优选拔服务主体并公示。
联系人:罗晓军,联系电话:135****0168。
附件:**县2026年“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示范主体遴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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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
| **县2026年“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示范主体遴选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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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盖章): |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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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村 |
主体(农户)名称 |
实施千亩方面积(亩) |
选择的集成模式 |
实施万亩片的面积(亩) |
选择的集成模式 |
本乡镇辐射面积(亩) |
联系电话 |
选择缓释配方肥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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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签字): |
分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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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选择的集成模式这一栏从“测土配方+机械侧深施肥+配方肥”、“测土配方+无人机撒施+配方肥”、“测土配方+机械撒施+配方肥”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或一种以上模式均可,配方肥如果是缓释配方肥可以在模式中写明缓释配方肥。 2.中稻推荐配方肥:51%(26-9-16)缓释型中稻配方肥(Zn≥0.02%,90天缓释氮≥10%),粒度(2.00mm~4.75mm)≥90%,水分≤2%,颗粒平均抗压碎力≥30N。 3.晚稻推荐配方肥:50%(24-11-15)缓释型晚稻配方肥(Zn≥0.02%,60天缓释氮≥10%),粒度(2.00mm~4.75mm)≥90%,水分≤2%,颗粒平均抗压碎力≥30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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