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盖苏木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乌盖苏木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位于****乌盖苏木人口集中区东北6.16km处,舒德沟出口处东侧高地、新固察线北0.47km。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于2020年11月编制完成。2020年12月04****环境局****分局以乌后环审发[2020]3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于2021年3月开始施工,2026年5月竣工。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要求,项目建成后应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乌****人民政府于2026年06月01日委托******公司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公司于2026年06月01日~03日对该项目环保设施以及环保措施建成和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和核实,对生产运行状况、环境管理、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查阅和收集了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2026年6月04~05日进行了现场采样和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乌盖苏木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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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6日,乌****人民政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等要求,由乌****人民政府、3名特邀专家及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公司组成验收组,通过评审,出具了验收意见。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验收意见(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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