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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116839D | 建设单位法人:柯尊洪 |
| 黎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蜀西路108号 |
| ****集团****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62-C2762-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03.996389 纬度: 30.7133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31 |
| 成环审(承诺)〔2024〕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00MA6AEJXY3U001V |
| 2026-04-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400 |
| 195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0100MA6AEJXY3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元****公司 |
| ****0113MA61U7378Q | 验收监测单位:**华展****公司 |
| 915********548093X | 竣工时间:2026-02-27 |
| 2026-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01 |
| 2026-05-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khyy.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眼科眼用注射液生产线,新增年产眼科眼用注射液10万剂的生产能力(6批次,约1.67万剂/批次),属于生产项目,不属于中试。本项目产品与现有项目研发品基本一致,生产主体工艺基本相同,为满足批量生产需求,部分原辅料根据研发结果进行了调整。本次为规模化生产项目,产能由5L/年的研发量扩大至25L/年的生产能力。现有项目的研发品不外售,主要用于QC检测,以及委外进行动物实验和前期临床实验,从而获取临床数据。本项目建成****实验室进行改造,改****实验室研发线****工厂,现有研发线拆除,不再进行研发。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制粒生产工艺流程:培养基配置-种子复苏-发酵-超滤浓缩-裂解澄清-质粒纯化;②原液生产工艺流程:细胞复苏-细胞培养-转染-细胞裂解澄清-纯化-原液稀释-罐装-灯检-包装。③质量检查:理化检测、微生物检测、PCR检测、生物活性检测。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废气 培养废气、含菌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紫外灭菌+高效过滤器”、生物反应器自带高效过滤器处理后于洁净室内排放,再经洁净系统的高效过滤器处理后约90%回风至车间,其余由洁净排风系统排口排放。****工厂洁净排风系统排口距离地面约25m。****工厂洁净排风系统排口距离地面约15m。 酸性、碱性废气、有机废气:****工厂收集后经**的“喷淋塔+高效除雾器+二级活性炭”(TA001)处理,经25m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工厂收集后经1套“喷淋塔+高效除雾器+二级活性炭”(TA002)处理后经15m高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碱液喷淋塔+高效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TA003),****处理站15m废气排气筒(DA003)排放。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过85%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DA004)。 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密闭抽风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屋顶15m排气筒排放(DA005)。 ②废水 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三次后清洗废水、车间清洁废水、蒸汽灭菌冷凝废水:经收集后,经灭活系统进行灭活处理后,****处理站进行处理。 纯水制备系统废水、注射用水制备系统排水、蒸汽锅炉废水、常温循环冷却水排水、喷淋塔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项目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先经厂区预处理设施处理)****处理站进行处理。 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SBR”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50m3/d ③事故应急池:厂区设置1个有效容积不小于280m3事故应急池(兼顾废水事故应急池和消防废水收集池)****处理站废水及消防废水进行收集。 ④噪声治理 选用先进设备、合理总平布置、距离衰减等。 ⑤固废治理:厂区已设置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北侧,用于储存危险废物。废培养基、实验废液、废生产耗材(废注射器、废吸管、废一次性储液袋等)、沾染毒性/感染性废包装材料、废层析材料、生物安全柜/洁净空调系统/培养箱废滤芯等涉及生物活性的危废先经湿热灭活灭菌处理,再与其余危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回收站收购,废反渗透膜和废离子交****设备厂家回收综合利用;洁净空调废滤芯、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隔油池浮油等交由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均依托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污水处理站污泥须将污泥送有资质的检测部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检测鉴别,明确其性质。如为危废,则按规定送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如为一般固废,可交由环****填埋场处理。鉴别结论出来之前按危险废物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①废气 培养废气、含菌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紫外灭菌+高效过滤器”、生物反应器自带高效过滤器处理后于洁净室内排放,再经洁净系统的高效过滤器处理后约90%回风至车间,其余由洁净排风系统排口排放。****工厂洁净排风系统排口距离地面约25m。****工厂洁净排风系统排口距离地面约15m。 酸性、碱性废气、有机废气:****工厂收集后经**的“喷淋塔+高效除雾器+二级活性炭”(TA001)处理,经25m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工厂收集后经1套“喷淋塔+高效除雾器+二级活性炭”(TA002)处理后经15m高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碱液喷淋塔+高效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TA003),****处理站15m废气排气筒(DA003)排放。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过85%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DA004)。 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密闭抽风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屋顶15m排气筒排放(DA005)。 ②废水 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三次后清洗废水、车间清洁废水、蒸汽灭菌冷凝废水:经收集后,经灭活系统进行灭活处理后,****处理站进行处理。 纯水制备系统废水、注射用水制备系统排水、蒸汽锅炉废水、常温循环冷却水排水、喷淋塔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项目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先经厂区预处理设施处理)****处理站进行处理。 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A/O+沉淀+消毒”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50m3/d ③事故应急池:厂区设置1个有效容积不小于280m3事故应急池(兼顾废水事故应急池和消防废水收集池)****处理站废水及消防废水进行收集。 ④噪声治理 选用先进设备、合理总平布置、距离衰减等。 ⑤固废治理:厂区已设置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北侧,用于储存危险废物。废培养基、实验废液、废生产耗材(废注射器、废吸管、废一次性储液袋等)、沾染毒性/感染性废包装材料、废层析材料、生物安全柜/洁净空调系统/培养箱废滤芯等涉及生物活性的危废先经湿热灭活灭菌处理,再与其余危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回收站收购,废反渗透膜和废离子交****设备厂家回收综合利用;洁净空调废滤芯、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隔油池浮油等交由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均依托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污水处理站污泥暂未将污泥送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鉴别。验收阶段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定期清掏,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后续完成危废鉴定后根据鉴**果依规处置。 |
| 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由原环评的“调节池+水解酸化+SBR处理装置”工艺调整为“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A/O+沉淀+消毒”;污水处理站污泥暂未将污泥送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鉴别。验收阶段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定期清掏,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后续完成危废鉴定后根据鉴**果依规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5096 | 1.9867 | 0 | 0 | 0 | 2.496 | 1.987 | |
| 0.0968 | 0.3774 | 0 | 0 | 0 | 0.474 | 0.377 | |
| 0.0008 | 0.0031 | 0 | 0 | 0 | 0.004 | 0.003 | |
| 0.0009 | 0.0033 | 0 | 0 | 0 | 0.004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00 | 1116.2 | 0 | 0 | 0 | 1316.2 | 1116.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235 | 0 | 0 | 0 | 0.024 | 0.024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由“调节池+水解酸化+SBR处理装置”工艺调整为“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A/O+沉淀+消毒” | 根据项目验收采样期间的废水实际排放量(2026年4月22日、23日废水总排口排放量分别为85.411m3/d、82.501m3/d),均大于《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中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因此,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需按照基准排水量进行换算。根据折算后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所测污染物指标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所测指标氨氮、总氮、总磷、氯化物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中B级标准,急性毒性、总有机碳符合《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 |
| 1 | ①培养废气、含菌气溶胶:紫外灭菌+高效过滤器;②酸性、碱性废气、有机废气:喷淋塔+高效除雾器+二级活性炭;③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④食堂油烟:85%油烟净化装置处理 | 生产车间VOCs、异丙醇浓度值及排放速率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表4规定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甲醇浓度值及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要求;氨、氯化氢浓度值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2规定排放限值的要求。污水处理站排气筒所测污染物指标中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浓度值及排放速率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处理站废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口所测油烟排放浓度值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排放限值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VOCs排放浓度值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5、要求;甲醇排放浓度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要求;氯化氢浓度值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4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表1要求。 | 与环评一致 |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有组织废气所测污染物指标中生产车间VOCs、异丙醇浓度值及排放速率均符合《**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表4规定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甲醇浓度值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要求;氨、氯化氢浓度值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2规定排放限值的要求。污水处理站排气筒所测污染物指标中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浓度值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处理站废气)。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该项目食堂油烟排放口所测油烟排放浓度值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污染物指标VOCs排放浓度值符合《**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5、要求;所测污染物指标甲醇排放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要求;所测污染物指标氯化氢浓度值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4要求;所测污染物指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表1要求。 |
| 1 | 选用先进设备、合理总平布置、距离衰减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或4a类排放限值的要求 | 与环评一致 | 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所测4个点位(1#~4#)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或4a类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周边敏感点噪声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
| 1 | 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采用20cm厚混凝土+2mm厚HDPE膜+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0-10cm/s;危化品暂存间地面采用30cm厚P6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0-7cm/s);污水处理站池体和废水输送管线采用30cm厚P6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0-7cm/s);****工厂地面采用30cm厚P6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0-7cm/s);****工厂地面采用30cm厚P6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0-7cm/s);事故应急池池底、池壁采用30cm厚P6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0-cm/s) 一般防渗区:生活污水预处理池、隔油池、一般固废暂存间采用20cm厚P4混凝土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0-7cm/s) 简单防渗区:消防水池、门卫室、办公楼、食堂:一般水泥硬化 | 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采用20cm厚混凝土+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0-10cm/s。设置防渗托盘,液体危废放置于防渗托盘上;危化品暂存间地面采用30cm厚P6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0-7cm/s)液体危化品放于货架或防渗托盘上;污水处理站池体和废水输送管线采用30cm厚P6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0-7cm/s);****工厂地面采用30cm厚P6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0-7cm/s);****工厂地面采用30cm厚P6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0-7cm/s);事故应急池池底、池壁采用30cm厚P6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0-cm/s) 一般防渗区:生活污水预处理池、隔油池、一般固废暂存间采用20cm厚P4混凝土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0-7cm/s) 简单防渗区:消防水池、门卫室、办公楼、食堂:一般水泥硬化 |
| 1 | 厂区已设置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北侧,用于储存危险废物。废培养基、实验废液、废生产耗材(废注射器、废吸管、废一次性储液袋等)、沾染毒性/感染性废包装材料、废层析材料、生物安全柜/洁净空调系统/培养箱废滤芯等涉及生物活性的危废先经湿热灭活灭菌处理,再与其余危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回收站收购,废反渗透膜和废离子交****设备厂家回收综合利用;洁净空调废滤芯、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隔油池浮油等交由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均依托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污水处理站污泥暂送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鉴别,完成危废鉴定后根据鉴**果依规处置。 | 厂区已设置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北侧,用于储存危险废物。废培养基、实验废液、废生产耗材(废注射器、废吸管、废一次性储液袋等)、沾染毒性/感染性废包装材料、废层析材料、生物安全柜/洁净空调系统/培养箱废滤芯等涉及生物活性的危废先经湿热灭活灭菌处理,再与其余危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回收站收购,废反渗透膜和废离子交****设备厂家回收综合利用;洁净空调废滤芯、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隔油池浮油等交由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均依托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污水处理站污泥暂未将污泥送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鉴别。验收阶段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定期清掏,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后续完成危废鉴定后根据鉴**果依规处置。 |
| 1 | 厂区设置1个有效容积不小于280m3事故应急池(兼顾废水事故应急池和消防废水收集池)****处理站废水及消防废水进行收集。 | 厂区设置1个有效容积不小于280m3事故应急池(兼顾废水事故应急池和消防废水收集池)****处理站废水及消防废水进行收集。 |
| 食堂油烟废气设施依托现有处理措施;污水处理****处理站;食堂隔油池、预处理池依托现有;一般固废间、危化品间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间、危化品间;危废暂存间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池+水解酸化+SBR处理装置”工艺调整为“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A/O+沉淀+消毒”;本项目单独设置危废暂存间。其余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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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