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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0MB1C3078XA | 建设单位法人:李军 |
| 朱毅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 |
| ****市和谐西路568号 |
| **兵团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第四师哈桑河防洪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 |
| 经度:80.798580,80.809640 纬度: 43.106470,43.047890 | ****机关:**生****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13 |
| 师市环审〔202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00.35 |
| 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0MB1C3078X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6********826930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826930C | 竣工时间:2021-06-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哈桑河总防护护岸长度7640m; 哈桑河7#护岸(k25+550--k26+700),护岸长度1050m; | 实际建设情况:哈桑河总防护护岸长度7159m; 哈桑河7#护岸(k26+031--k26+700),护岸长度669m,取消7#护岸(k25+550--k26+031),护岸长度减少481m。 |
| ****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1730万元,与初步设计批复资金2500.35万元相差770.35万元资金需本级自筹。由于师市本级资金紧张,已落实的自筹资金用于其他防洪项目。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在保证治理长度不变的前提下对哈桑河防洪工程防护段进行优化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斜坡式格宾石笼 斜坡式格宾石笼护岸迎水面边坡为1:1.75,格宾石笼护坡厚度为0.5m,护坡下铺设250g/m2无纺布一层,基础格宾石笼厚度为2m,为满足抗冲刷的要求,基础埋深1.5m-2m。 (2)重力式格宾石笼:格宾石笼分层铺设,每层铺设厚度1m,护垫规格为2m×1m×1m。墙背与土接触面设置250g/m2无纺布一层,基础格宾石笼厚度为1.0m,为满足抗冲刷的要求,基础埋深1.5m-2m。 | 实际建设情况:(1)斜坡式格宾石笼 斜坡式格宾石笼护岸迎水面边坡为1:1.75,格宾石笼护坡厚度为0.5m,护坡下铺设250g/m2无纺布一层,基础格宾石笼厚度为2m,为满足抗冲刷的要求,基础埋深1.5m-2m。 (2)重力式格宾石笼:格宾石笼分层铺设,每层铺设厚度1m,护垫规格为2m×1m×1m。墙背与土接触面设置250g/m2无纺布一层,基础格宾石笼厚度为1.0m,为满足抗冲刷的要求,基础埋深1.5m-2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对土壤的保护措施 为减少因施工造成的环境影响,保持土壤结构和肥力,施工期采取了表土剥离措施,分层开挖、分类堆放、回填,保持土壤结构和肥力,土方开挖过程中,先将带有植物根系的表层土壤(约30cm厚)剥离堆放至临时堆土区,基础开挖土方与剥离表土分类有序堆放,同时采取洒水、密目网苫盖措施,避免土壤散逸污染环境,本项目产生的施工削坡所余土方与基础开挖砾石方就近用于岸顶回填碾压。 (2)对植被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区域植被主要以鸭茅草、天芒雀麦草、黄花苜蓿草、鹅冠草等自然生植被为主,覆盖率约30%。均为当地广布种,施工期严格按照设计上控制的占地面积进行了施工,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进行地表扰动,严禁破坏与项目区无关的周边植被。施工结束后,对绿化区域进行了播撒草籽等植被恢复措施,草籽选择当地适生物,避免了单一品种造成对景观的影响。 (3)对动物的保护措施 项目区域内没有珍稀动物及大型哺乳动物,仅有一些鼠类、蛙类等常见小型野生动物少量存在,由于施工期受施工机械的惊扰,野生动物会离开,但由于这些常见小型野生动物是广布种,对于人类活动适应性强,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对其的影响甚微。同时为避免施工人员对施工周围动物的影响,施工期间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同时为防止动物误入沉淀池,在其周围设置了围栏。 为了减轻工程施工期间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本项目合理安排了施工工期,施工工期安排在河流的枯水期;施工过程中减少了施工作业面及水体扰动区域,从而降低了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导流设施及施工区尽量布设在枯水期裸露的河床上,减少了对河道的扰动,把对河道的不利影响减少到了最低。综上,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反映在削坡、基础土方开挖及施工后期植被恢复等各施工时段,针对不同时段的工序提出了基本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各类措施均便于实施且经济合理,同时建设单位在施工期严格管理,无遗留问题产生,从理论技术角度看,项目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可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建筑材料统一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了围栏,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施工期间监理单位巡视各施工现场和施工营地,要求运输车辆对物料苫盖封闭运输,物料装卸场地作业配备抑尘措施,定期洒水,该措施已落实。 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暂存于临时防渗化粪池,经临时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周边绿化灌溉,施工期结束后拆除防渗化粪池并进行地表恢复;施工场地设置了沉淀池,并做防渗处理,用于处理施工及机械清洗废水,严禁施工废水排入哈桑河,施工结束后拆除沉淀池并进行地表恢复。施工期间监理单位巡视各施工现场和施工营地,要求施工废水、生活废水集中收集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绿化,施工废水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该措施已落实。 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过程中施工方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了对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施工期间监理单位巡视各施工现场和施工营地,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该措施已落实。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临时堆场远离哈桑河布置;项目区四周设置了围挡,剥离表土用于绿化用土,施工削坡所余土方与基础开挖砾石方就近用于岸顶回填碾压。建筑垃圾不在现场堆存,清运****填埋场填埋处理,项目固体废物未排入哈桑河,施工现场已恢复至原状,施工方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 实际建设情况:①对土壤的保护措施:表土剥离措施,分层开挖、分类堆放、回填,保持土壤结构和肥力,土方开挖过程中,先将带有植物根系的表层土壤(约30cm厚)剥离堆放至临时堆土区,基础开挖土方与剥离表土分类有序堆放,同时采取洒水、密目网苫盖措施,施工削坡所余土方与基础开挖砾石方就近用于岸顶回填碾压。 ②对植被的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设计上控制的占地面积进行了施工,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进行地表扰动,严禁破坏与项目区无关的周边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清理临时生产设施,各类施工迹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场地,地表利用集中堆存的表层土恢复,使扰动过的地表与周围的景观相协调。使用完堆放表层土的地方,进行清理,使其恢复至原貌。 ③对动物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合理安排了施工工期,施工工期安排在河流的枯水期;施工过程中减少了施工作业面及水体扰动区域,从而降低了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导流设施及施工区尽量布设在枯水期裸露的河床上,减少了对河道的扰动。施工期间定期对施工人员教育、管理,禁止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食用鸟类、兽类。 ④土地平整5.17hm2、表土剥离1000m3、覆土回填2300m3;植物措施:播撒草籽0.9hm2;密目网苫盖4000m2,洒水1396m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主要废气为施工开挖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汽车产生的废气;施工单位通过篷布遮盖、加强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车辆运输车辆对物料苫盖封闭运输,物料装卸场地作业配备抑尘措施,定期洒水;注意车辆维修保养,以减少机械尾气排放;安排专人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清扫、洒水,减少扬尘的飞扬。 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①施工废水:施工机械、****修理厂进行清洗及维修;②生活污水:依托七十七团九连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好用于生活区周边绿化灌溉。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以及汽车运输噪声。 根据调查,为了防止施工期噪声对沿线声环境造成影响,采取的措施如下: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以及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运输车辆造成的交通噪声影响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提高施工人员特别是现场施工负责人员的环保意识;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杜绝野蛮装卸,减少撞击声。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①本项目无永久弃土弃渣产生,围堰土方用于防护堤填筑,剥离表土用于背水坡绿化恢复。 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暂存生活垃圾池内,定期交由77团环卫部门处理。 ③每个施工区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 ④施工单位对破损的格宾网、无纺布等可回收的施工固废集中收集,****回收站进行回收。 ⑤开挖土方均用于护岸工程填筑,无永久弃土产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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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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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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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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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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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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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