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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24
| 项目名称 | ****秀竹路(湖畔路-现状秀竹路)**工程 |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区西起湖畔路**现状秀竹路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4677.1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杨军 |
| 联系人 | 汤善斌 | 联系电话 | 139****9632 |
| 项目投资(万元) | 22689 | 环保投资(万元) | 471.8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5-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道路全长766米,规划红线32米,采用双向4车道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 千米/小时,其中**跨金汇港桥梁1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同步实施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过程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行驶二次扬尘和摊铺沥青烟气、施工机械废气以及大临食堂油烟。 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12 月20 日修正)和《**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9 年市政府令第23 号)等规定中的相关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环境管理制度,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落实施工场地的抑尘措施,防止和减少工地周边的扬尘污染。 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沥青,并集中进行路面摊铺;禁止使用不符合排放限值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排放明显可见的黑烟。以柴油发动机、汽油发动机和新能源为动力的移动机械所有者应及时申报并申领识别标志,将其固定于机械显著位置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采取收集、隔油等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施工营地的食堂废水应经油水分离设施处理后排放。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开展施工机械维修作业。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冲洗区域并配套三级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多余部分就近排入周边已建污水管道。对于沉淀池内的泥浆定期清掏用于工程回填或外运,确保沉淀池的正常运行。注意场地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施工机械机油的跑冒滴漏,若出现滴漏,及时采取措施,收集并妥善处理。建议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减少现场修理和维保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施工操作规范执行,避免和减少污染事故发生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国办函〔2025〕57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政府令2025第57号)和《****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24〕56号)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照相关要求合理处置和及时外运,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泄漏、撒落或者飞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油脂应单独收集,并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拟合理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等措施。运营期拟采取SMA-13(SBS改性)路面、绿化、加强交通噪声管理等措施。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临时施工场地、物料堆场等尽量避免占用绿化;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畅通;雨季施工应采用草垫遮盖等方式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的恢复工作。 | ||
| 承诺:**** 杨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杨军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