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皇姑张岩口腔诊所建设项目

审批
辽宁-沈阳-皇姑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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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24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江街2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4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岩
联系人 房艳婷 联系电话 186****1371
项目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26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诊所改建项目,改建放射诊疗机房1间,新增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牙科CBCT一台 项目仅开展口腔拍片放射诊疗服务,无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放射机房墙体 门窗 观察窗均做铅当量辐射防护施工配套辐射警示标识, 铅围裙 个人剂量计等防护用品。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辐射防护措施(核心) 放射机房墙体采用实心砖 硫酸钡防护涂层,防护门、观察窗满足2mmPb铅当量屏蔽标准;机房门外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识与工作指示灯;放射工作人员配备铅围裙、铅围脖、个人剂量计,持证上岗,定期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制定放射设备操作规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机房辐射水平检测,建立辐射安全管理台账。辐射:经机房屏蔽防护后辐射水平满足国家标准,无放射性废液、固体废物产生;
承诺:**** 张岩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岩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