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明顺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 充装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审批
江西-吉安-吉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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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液化石油气 充装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6-24 11:45:30 吉市发改能源综合字〔2026〕25号

****委员会:

报来《关于呈报****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核准的请示》(吉区发改能源字〔2026〕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区液化石油气供应需求,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36号)、《****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省2017年本)的通知》(赣府发〔2017〕7号),同意建设:****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区城南专业市场佑华路与黄洋界大道交叉口北侧。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4.16亩,建设内容包括2台1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卧式储罐,总建设储存规模200立方米;工艺辅助配套建设1台5立方米卧式残液罐(残液罐不计入总建设主储存规模),设计年供液化石油气量为1646吨,配套建设生活区和辅助区。

四、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2589.21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水利、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确保有效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申请报告》、****设计院****公司出具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报告》、《******局关于的复函》、《中华人民**国不动产权证书》(赣2026**市不动产权第****215号)及《规划条件通知书》(吉市自然资规条[2025]25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6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监理

核准

设备

核准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本工程无重要材料,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等。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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