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职视障生育人模式国家级教学成果宣传推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5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6月29日15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高职视障生育人模式国家级教学成果宣传推广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性资金,18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我校“双特赋能﹒多维协同﹒全程精育——高职视障生育人模式创新与实践”已获**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并拟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为提升成果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为国奖评审提供有力的外部佐证,拟委托具有高校宣传推广服务经验的服务机构,通过**日报深度报道、成果宣传片制作、官网专题专栏建设、成果画册设计制作等方式,对成果进行系统化宣传推广。
5.2服务范围:****高职视障生育人模式国家级教学成果宣传推广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标段(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1)基础宣传制作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宣传推广工作并交付成果;
(2)官网专栏运维周期:专栏正式上线当日起算,为期12个月,运维服务期满自动终止,运维期免费提供页面维护、内容更新服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政府采购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2.3执行《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5室)
3.方式:
3.1现场获取:
(1)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2线上获取:
(1)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须提供①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若为授权委托人获取须提供①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发送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填报。
4.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6月29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市**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1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6月29日15时00分(**时间)
2.地点:**市**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1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官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政府采购网(http://www.****.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的72%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此因素。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如有)等信息。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学府街10号
联系人:郭呈斌
联系方式:0379-****2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5室
联系人:边智婷
联系方式:0379-****1181
邮箱:****@163.com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纪委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人:金老师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9557
2026年6月23日
通讯员:李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