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 省教育厅 ****信息化厅 省生态环境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4〕1号)文件和《**金峰伟****公司2018-3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宗方案》,现将**金峰伟****公司分宗方案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根据义龙规设2018-36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黔(2026)**市不动产权第****706号证书:**金峰伟****公司2018-36号宗地坐落于**市鲁屯镇章磨村,宗地面积6139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1≤容积率≤1.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期限70年(2018年10月15日起2088年10月14日止)。
经我局组织教育、工科、环保、住建等部门对分宗方案进行联合审查,会议议定:同意将**金峰伟****公司2018-36号宗地分宗,分宗后地块一宗地面积2533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1≤容积率≤1.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期限70年(2018年10月15日起2088年10月14日止);地块二宗地面积3605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1≤容积率≤1.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期限70年(2018年10月15日起2088年10月14日止)。
二、公示期
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3日(共10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我局在****门户网站、****政府****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土地利用股
联系人:吴萍、叶帮成
联系电话:0859-****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