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速公路**段土建施工项目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提问,经研究,现对《**至**高速公路**段土建施工项目》(招标编号:****)作如下答疑澄清: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5.5提到“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1)如果用于投标的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变更前后的项目经理均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根据各自任职时间进行录入,且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任职结束时间为项目交工日期,请问该业绩“**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相关网页截图可以证明该业绩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2)如果用于投标的项目总工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总工发生变更,变更前后的项目总工均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根据各自任职时间进行录入,且变更后的项目总工任职结束时间为项目交工日期,请问该业绩“**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相关网页截图可以证明该业绩为变更后的项目总工业绩吗
回复:(1)用于投标的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且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任职结束时间为项目交工日期),潜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的变更证明材料以及“**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项目经理名下的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委员会根据潜在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综合判定。(2)用于投标的项目总工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总工发生变更(且变更后的项目总工任职结束时间为项目交工日期),潜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总工的变更证明材料以及“**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项目总工名下的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委员会根据潜在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工业绩证明资料综合判定。
2.招标文件P7-业绩要求注:③以上业绩均要求投标人独立完成。
请问:若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但根据该业绩联合体分工由我单位负责实施的内容能够全面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是否可以理解符合评审要求
回复:若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等证明材料,材料应体现可证明由投标人独立完成该实施内容的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该业绩为投标人独立完成。****委员会根据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综合判定。
3.招标文件P22-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3、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中格式编制的:表A.0.2-6“人工、主要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02表)”、表A.0.2-7“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表(03表)”、表A.0.2-8“综合费率计算表(04表)”、表A.0.2-14“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09表)”;表A.0.3-1“分项工程概(预)算计算数据表(21-1表)”。新点软件中表A.0.3-1(21-1表)对应的表格是《分项工程费计算数据表》,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分项工程概(预)算计算数据表》表格不一致,按照软件格式提供表A.0.3-1(21-1表)对应的《分项工程费计算数据表》表格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给予准确的表格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P22-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中的“表A.0.3-1分项工程概(预)算计算数据表(21-1表)”,名称更正为“表A.0.3-1分项工程费计算数据表(21-1表)”。
4.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和投标人须知正文-3.5.3提到:****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须知正文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附录不一致的,以本附录为准。我司****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到企业“业绩信息”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但该截图所载内容未能完整覆盖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业绩评审指标,请问是否可以补充提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回复:该情况可以由潜在投标人补充提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5.“表1投标报价汇总表_新”未对应列入公式链接固化清单,请明确是否按招文要求自行编制即可。
回复: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即可。
6.投标人须知正文3.5.1所示:《****银行****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2019)41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满足要求吗
回复:开户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可满足要求。
7.招标公告3.1.3业绩最低要求的注③所示:③以上业绩均要求投标人独立完成。请问作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BOT、EPC模式等),其中作为施工单位在公路工程项目中独立承担的施工任务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是否认可
回复:若潜在投标人提供以联合体投标的业绩(BOT、EPC模式等),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等证明材料,材料应体现可证明由投标人独立完成该实施内容的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该业绩为投标人独立完成。****委员会根据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综合判定。
8.招标文件中“一个独立完成的公路特大桥工程施工业绩”条款中“独立完成”是否指投标单位单独中标、独立组织施工,项目不存在联合体投标、联合承建情形,属于公路综合性工程包含特大桥业绩是否满足业绩要求是否要求项目为单独立项、以特大桥为主体的专项桥梁工程,属于公路综合性工程包含特大桥业绩是否不满足业绩要求
回复:(1)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单独中标、独立组织施工的公路综合性工程包含特大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由联合体投标、联合承建的公路综合性工程包含特大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若能证明公路特大桥施工内容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独立承担的,亦满足业绩要求。(2)单独立项、以特大桥为主体的专项桥梁工程,以及公路综合性工程包含特大桥业绩均满足业绩要求。
9.招标文件P29“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中“注:②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企业“财务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需登录该系统后截取)。”请问:由于我单位2025年财务会计报表近期才审计完成,****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进行2025年财务信息备案,目前正处于待审核状态,须线下审核,审核时间可能较长。较以往备案情况来看,审核流转时间可能需要2-3周时间,若在开标截至时间之前,还未审核完成。请问这种情况,****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2023、2024年“财务信息”即可。请明确。标书代写
回复:按照现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10.工程量清单中209-5-a-1现浇C25混凝土挡墙工程量为15798.00m3,图纸工程量为9361.8m3,两者不一致,请予以确认。
回复:经复核该项清单工程量无误。
11.招标文件第244页“四、其他材料说明:附招标文件约定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中“招标文件约定”具体指什么内容是否指招标文件第73页至第143页的合同内容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此处无特殊约定内容。
1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业合同条款9.2.12补充“(5)安全生产费计量计价执行财资(2022)13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清单及计量规范(JTG/T 3841—2026)》、《**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安全生产费按月申报,申报材料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清单及计量规范(JTG/T 3841—2026)》格式,申报审核完成后,计入当期支付月报;安全生产费付费,以支付月报中所列安全生产费金额累积,合同额50%以下部分申报金额对应扣回,合同额50%至合同总额部分据实付费。”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地点以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注:本补疑书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与上述内容不一致以本补疑书为准。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市**大道8033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7****10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
联系人:孙心如
电话:150****7856
日期: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