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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各非居民用水户:
****根据《**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昆****管理处罚办法》以及《**区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采用******公司提供的2023—2025年非居民用水户用水量计算出2026年7-12月份计划用水指标。
请收到《2026年7-12月份计划用水指标通知》的非居民用水户,认真核对该通知内容,各用水户可在指标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申请月用水量指标平衡调整,需对月用水指标进行平衡调整或对用水指标数据有疑义的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反馈区节水办,超过时间未调整的视为认同下达的计划用水指标,请各用水户****水务局签订的《**市**区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责任书》(改区前为晋**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责任书)严格用水管理。若因生产变化,新、改、扩建项目等需调整指标的,请拨打区节水办联系电话咨询办理。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考核的各非居民用水户,****水务局编制下达的计划用水指标,区水务局将按月考核,凡超计划用水,将按规定征收累进加价水费。
联系地址:****(**市**区昆阳街道办昆阳大街65号)。
联系电话:****8037
附:1、宝峰片区2026年7-12月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指标
2、二街片区2026年7-12月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指标
3、**片区2026年7-12月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指标
4、昆阳片区2026年7-12月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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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