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水利局舒城县朱槽沟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六安-舒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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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朱槽沟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4 11:3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县朱槽沟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105 地址:**市佛子岭路与梅山****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1)堤防加固工程:本次治理共加固堤防46.95km,加固内容包括堤身清基、堤防加高培厚、堤脚填塘、截渗墙等;(2)护坡护岸工程:**护坡护岸37.18km,其中朱槽沟河干流(豹子湾闸以上段)治理工程14.89km,朱槽沟河防洪治理一期工程3.11km,朱槽沟河干流(**段)工程19.18km;(3)河道疏浚工程,包括切滩4.82km,清淤14.85km;(4)建筑物工程,本次治理共拆除重建建筑物93座;(5)防汛道路工程,本次治理共**、改建防汛道路44.9km。其中朱槽沟河防洪治理一期工程26.0km,朱槽沟河干流(**段)工程18.90km。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中涉及环境敏感区”和“五十一、水利/128、防洪除涝工程中其他(小型沟渠的护坡除外;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除外)”类别,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项目环评单位******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报告书》编制框架较完整,编制方法基本符合导则要求,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报告书经认真修改完善后可上报。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10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中“鼓励类中二、水利/2、防洪提升工程: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堤防隐患排查与修复”,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 规划符合性

项目符合《**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规划;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3. 生态敏感区

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选址距离生态保护红线(**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距离最近约3270m;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局出具了《关于**县朱槽沟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的复函》,同意项目选址。

项目不占用自然保护地。

项目不占用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建筑物工程距离****水厂饮用水源取水口460m。

项目不占用水产种质**保护区。

项目不占用省级重要湿地。

项目运营期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 施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优先优化工程与临时用地布局,避让生态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等敏感区域,严控占地范围与林木采伐;合理安排工期,避开野生动植物、鱼类繁殖及候鸟越冬时段,涉水施工配套生态导流、防污帘、围挡等设施保障生态基流与水生态安全;全域落实表土剥离、排水沟、沉砂池、密目网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开展土地整治,选用乡土植物恢复植被,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开展生态补偿,并严防外来物种入侵。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各类废水分类型处置,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化粪池处理;基坑排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淤泥尾水采用中和+沉淀工艺,机械车辆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工艺,所有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车辆冲洗、砼养护,做到零外排。临时堆土区、淤泥堆场设置防渗导流及沉淀池,废水收集处理;临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省控水质断面区域增设防污、挡护设施,错峰施工并制定水质风险应急预案,出现异常立即停工处置。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治理 “六个百分百”,全场设置硬质围挡,裸土、物料全覆盖,施工场地及道路定期洒水,出场车辆彻底冲洗、渣土密闭运输;河道清淤、底泥堆放选用低温时段作业,淤泥全密闭覆盖、密闭转运,定期喷洒植物除臭剂抑制恶臭。施工机械、发电机使用合规优质燃油,加强设备维保;沥青施工选用环保型改性沥青,规范作业流程并做好人员防护,减少沥青烟气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高振动机械加装减振垫;严格管控作业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午间12:00—14:00禁止高噪声施工。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场界及敏感点位设置硬质围挡、移动式声屏障削弱噪声传播;施工便道沿线设置限速、禁鸣标志,规范运输管理。同时缩短高噪声岗位作业时长,为施工人员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常态化开展噪声监测。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置。

2.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将常态化开展植被养护、外来物种清理及水土保持设施检修,保障陆生植物群落稳定;规范巡查、道路通行管理,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与伤害;定期维护生态泄流设施与生态护岸,稳定河道生态基流、保护水生生物及栖息环境;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管控要求,并持续开展生态动态监测,全面巩固生态修复成果。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废水排放。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大气污染源。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6)风险防范措施

运营期依托桥梁桥面径流收集、沉淀及事故应急池系统,截留处置泄漏废液与初期雨水,杜绝污染物入河;强化桥梁通行管控与标识维护,常态化开展水质监测,完善多方联动应急预案并配齐应急物资,同时排查生态隐患,全面防范水体及生态环境风险。

三、环评总体结论

**县朱槽沟河防洪治理工程的建设不可避免会对沿线环境敏感区产生不利影响因素,针对不利因素,设计中提出了积极有效的防护措施,本环评根据评价结果补充和完善了有针对性防治措施和建议。上述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同时加强监控管理,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缓解。在切实做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好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本工程是一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工程。因此认为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的条件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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