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6-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6月24日我局**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1-****672
通讯地址:**市**区**西路137号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 | **市**县**镇黑沟现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内 | ******公司 | ******公司 | 项目**湿污泥接收、储存;湿污泥输送分配系统;污泥干化系统;干污泥输送、分配及焚烧系统;蒸汽及疏水系统;给排水系统;干污泥输送系统;臭气收集输送系统;电控系统。依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有4台750t/d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在保证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基础上,****处理厂产生的污泥。 |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严格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焚烧炉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排放。污泥造粒及干化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气、刮板输送工序措施的废气收集后送入焚烧炉处理;污泥接收仓、干化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密闭、负压收集后,经酸碱洗涤塔处理后经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同时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应急处置单元备用。项目源头控制、加强管理。项目造粒、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除尘器收尘后返回生产工序;同时维持卸料大厅15 Pa负压状态,干化车间及污泥仓车间大门设置空气幕,以防止臭气的泄漏。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污泥干化冷凝水、酸碱洗涤塔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作为循环水系统补充用水及除盐水制备用水。污水处理站排放部分浓缩液回用于石灰石制浆系统,其余部分喷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