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要求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5〕40号)等文件要求,自然人全款购模式户用****公司代自然人向当地备案主管部门申请备案,也可由自然人自行备案;其他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屋顶产权所有人自主选择投资开发企业后,由投资开发企业申请备案。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合并备案,其他项目不得合并备案。
二、材料清单
(一)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
2.投资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电站地址权属证明、租赁协议等材料(建议准备)。
3.项目备案承诺书(模板请在**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申报信息填报时下载最新版)。
(二)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
2.投资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电站地址权属证明、租赁协议等材料(建议准备)。
3.项目备案承诺书(模板请在**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信息填报时下载最新版)。
(三)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项目备案申请基本信息单。
2.证明材料、项目土地权属证明(建议准备)。
3.项目备案承诺书(模板请在网上申报网站下载最新版)。
三、网上申报流程
1.法人注册。光伏发电企业须在**政务服务网(http://tzxm.****.cn)进行法人用户注册(右上角),注册需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完成待后台审核通过后(一般24小时内)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登录**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tzxm.****.cn/tzxmspweb/index.html)。由投资主体以法人用户账号登录(与**政务服务网登录账号密码一致),依次点击我的空间—项目申报—新项目领码—备案类—内资项目(港澳台等外商投资项目选择外商投资项目)。
四、注意事项
1.请投资主体规范代理商备案、建设管理、公章管理。
2.请投资主体落实产业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
3.项目备案不是行政许可,项目单位对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4.如项目法人、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备案申请容量和实际建设容量不一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应当报备案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备案变更。
5.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向备案主管部门作出说明,并重新申请备案;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
6.投资主体须在项目并网一个月内,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建档立卡填报。
附件:网上申报流程图
附件
网上申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