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6-24 14:53 |
****关于
**自产货物认定与培育服务的比选函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释放**自贸港政策红利,聚力做强**加工制造业,拟遴选专业机构开展**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项下**自产货物认定与培育服务。有关事宜如下:
一、委托内容
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如下委托内容:
(一)建立并维护一个不少于60家**自产货物企业的培育库;
(二)为培育库内不少于10家企业提供**自产货物认定申报的全流程指导与服务;
(三)协助不少于3家获批企业完成**自产货物在加工增值免关税业务中的实际应用。
二、报价要求
报价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三、报价材料
(一)报价函(含测算明细)。
(二)本单位简介、相关业绩及优势等相关材料。
(三)承接本委托内容的详细策划方案和工作进程安排、人员配置、目标行业等。
(四)报价单位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有意接受委托的单位,请按以上报价要求所列顺序装订形成报价材料(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26年6月30日17:30前将报价函盖章后送或邮寄至**省**市国兴大道9号707-2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扫描件刻录光盘一起报送;联系人:雷先生,电话:0898-****9660。
(二)我厅将结合单位资质、相关业绩、服务方案、费用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确定(最低报价不一定中选)。
(三)****与中选机构签订合同,具体服务执行、付款方式、成果交付、服务验收等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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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