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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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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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做好2026****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6-06-2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6〕28号)的统一部署,现对我校2026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申报评审安排

(一)评审条件

按照《****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2〕108号)执行,配套补充规定按《********学院)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补充规定(2026年修订)》执行。

专职辅导员同时执行校办发〔2026〕11号附件《****学院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学院专职辅导员职称推荐评审量化积分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二)评审方式

职称申报评审继续依托**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开展(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rcrs.****.cn:9999/)。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7月1日开始申报人可登录职称系统上传资料;8月3日8:00至8月5日17:00申报人点击申报;申报人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5日17:00,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作放弃申报。

****学院(部门)初审推荐。

1.资格审查。各****学校职称评审办法,****小组。****小组要切实做好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采用线上审核电子材料、线下核查原件的方式,对申报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核查,对申报人是否达到申报条件进行初审。

2.评议推荐。各学院(部****小组遵循客观、公平公正、推优选优原则,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教学质量、教学科研业绩等进行评议。****小组推荐会议必须全体成员出席,推荐结果方为有效。表决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成员总数2/3以上即为通过。

3.推荐公示。各学院(部****小组在单位内部和职称系统对初审推荐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请于8月28日前完成(含公示时间)。

特别提醒:各学院(部****小组要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材料,发现填报错误、被系统“学术风险预警”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问题的,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严格履行审查义务,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确保补正后的申报材料不存在学术风险预警提示,或被风险预警提示但已进行风险排除,不影响推荐。

各学院(部****小组启动公示程序前,申报材料可依申请退回申报人修改补正。各学院(部****小组启动公示后,系统对申报材料开启防篡改保护,申报材料全流程锁定流转。

(三)组织评审。我校组建的评委会按照《**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黔人社通〔2023〕50号)和《********学院)职称评审办法》(校办发〔2024〕19号)要求,根据总体时间安排及时开展政策性审查、评审指标确定、量化考核评分、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评审工作纪律

****学院(部门)分别签订诚信承诺书,并严格按照承诺书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申报人对本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负责,各学院、相关部门及审核单位对申报人材料(含政策性审查后补充的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如出现材料审核不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根据职称政策和“责任追究制”追究申报人、审核人、部门有关人员责任。职称评审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主动回避、及时回避。

(二)规范出具职称证明材料

各学院、相关部门和相关项目负责人在出具各类职称证明材料时须以真实业绩、经历、学术成果、现实表现为依据,如实反映申报人情况,杜绝任何虚构、夸大或隐瞒事实的行为,实行“谁签字谁负责”,不得因私人关系、利益交换等因素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杜绝“人情证明”“关系证明”。

为适应全省职称工作总体时间安排,申报人员的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企业实践、传帮带等相关审核与政策性审查一并开展。各类工作证明、教学任务书和课表材料等请申报人于2026年7月10日前到各部门、各学院完成签字盖章。

(三)执行省职称相关政策

1.学历资历相关要求。博士直接申报副高级、硕士直接申报中级的,在职称系统中,评审类型均选择“绿色通道/硕博直报”。

2.提升评审质效要求。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注重工作实绩、科技成果转化的考察。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专著、报告、规范等以文字为主要载体的业绩,严格考核,对脱离岗位实际、没有应用价值和创新观点的,可认定为无效业绩。

3.转评申报要求。专业岗位跨系列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转评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条件参照正常申报条件。未转评同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直接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的,须按破格条件申报。转评后,不属于该职称层级期间产生的业绩,以及已用于申请转评的业绩,不得用于申报上一级职称。

(四)正高级代表作盲评

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交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1篇(个、项)标志性业绩或学术成果作为本人“代表作”进行盲评。代表作提交word格式,须隐去作者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代表作-申报专业-标题”,请于9月5日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提交的盲评代表作须与职称系统中填写的代表作一致。

(五)2026年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受党纪政务等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四、其他事项

****学院(部****小组成立情况、各学院(部门)职称评审工作经办人员(须专门指定1名)名单须在7月3日17:00****工作部备案。

(二)有关平台登录、职称政策、评审条件、继续教育要求等请到省人社厅官网“**职称一站式办理”(网址:https://rst.****.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相应板块查阅。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我校相关文件执行。其他未提及的有关政策,均结合历年来职称工作有关规定一并执行。


附件:1.2026年职称申报材料提交清单

2.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时间表

3.省人社厅2026年职称工作文件



********学院)

2026年6月24日


联 系 人:****工作部 刘月、郭蓉

联系电话:0851-****9706

邮 箱:****534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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