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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组织修订的《****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办公室《****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的通知》相关规定,教育局抽调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年检工作组,在办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看、听、查、议”的方法,对照教育部组织修订的《****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从党的领导、德育工作、办学条件、依法治校、办学行为、财务资产管理、师生权益保障、安全稳定、重**注情形等方面,对我县各****、民办幼儿园进行了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定情况,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年检结果公示如下:
一、合格单位(4所):
****学校
****幼儿园有限公司
****幼儿园有限公司
****幼儿园
公示期为2026年6月24日到2026年6月30日,监督电话:****9011(教育局职社科)。
****教育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