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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7MADLXH428T | 建设单位法人:王命俊 |
| 王建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县 |
| **壮族自治区**市**县******委员会一楼 |
| **县鳗鱼养殖及深加工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5-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412-A0412-内陆养殖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县 **壮族自治区****县 |
| 经度:110.996944 纬度: 25.3727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10 |
| 灌环审字〔202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27MADLXH428T001W |
| 2025-12-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 9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7MADLXH428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27MADLXH428T | 验收监测单位:广****公司 |
| ****0100MA5NEUEC2L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信息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鳗鱼6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鳗鱼400吨 |
| 实际养殖规模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按批次购入鳗苗,采取每批次鳗鱼全进全出式饲养,养殖周期为8个月,其中幼鳗养殖周期为3个月,幼鳗养殖阶段仅使用幼鳗池(10座),待鳗鱼长至中鳗时,用吸鱼机器吸至成鱼池,且幼鳗池也用于成鱼养殖,即全场鱼池在中鳗、成鳗养殖阶段全部使用,共69座静养池在养。中鳗养殖周期为3个月,成鳗养殖周期为2个月,鳗鱼成鱼后外售给**商。成鳗外售后,需要对全场鱼池进行清池和消毒,清池和消毒约2个月。因此本项目一个周期为10个月(300天计)。 幼鳗养殖:项目直接购进鳗苗,先置于消毒处理后的幼鳗静养池进行培养,控制温度为27~28℃,采用水源热泵进行供热。养殖周期约为3个月,通过饲料(主要成分为鱼粉及淀粉)和红虫进行喂养。幼鳗养殖过程中主要污染有:鱼池恶臭、养殖废水、噪声和池体底泥。 中鳗、成鳗养殖:将幼鳗养殖到长10cm左右时,通过吸鱼机器将其投放到中鳗、成鳗静养池继续喂养到每条鳗鱼约为0.25kg时出售,养殖周期约为5个月,其中中鳗养殖周期为3个月,成鳗养殖周期为2个月。中鳗、成鳗养殖过程中主要污染有:鱼池恶臭、养殖废水、噪声和池体底泥。鳗鱼成鱼后外售给**商,由**商专用运输车辆运输。 打捞:轮捕轮放鳗鱼在饲养过程中,个体生长速度差异很大,必须采取分期放养,分期捕捞,捕大留小,捕大补小等措施。一般每隔一个月左右分级分稀一次,使同池鳗鱼规格整齐,密度合理。3月底放养的鳗种,6月初已有部分达到上市规格,即可进行第一次捕捞;6月份以后,水温升高,鱼食欲旺盛,生长快,至7月下旬可进行第二次捕捞,捕捞后立即补放鳗鱼种;9月初又有相当数量达到上市规格,进行第三次捕捞,11月中旬进行清池捕捞,将未达到上市规格的留作翌年春放鳗种。分级分稀的1~2天就要停止喂食,并要更换池水,实行池吊水,使鱼排空肠胃内食物,再用光滑鱼筛进行别选。 清池、消毒:每年鱼起捕上市后,应排干池水,并清除养殖池底部堆积淤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然后进行彻底清池消毒,让阳光暴晒池底,在下次放种之前再用药物消毒,清池消毒药物主要为生石灰。 注水复养:为改善鳗池水质状况,还应安装增氧机增氧,同时,每个鳗鱼养殖池均设置注水和排水控制阀;养殖池注水口高于控制水位之上,适时注水(阀门控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按批次购入鳗苗,采取每批次鳗鱼全进全出式饲养,养殖周期为8个月,其中幼鳗养殖周期为3个月,幼鳗养殖阶段仅使用幼鳗池(10座),待鳗鱼长至中鳗时,用吸鱼机器吸至成鱼池,且幼鳗池也用于成鱼养殖,即全场鱼池在中鳗、成鳗养殖阶段全部使用,共69座静养池在养。中鳗养殖周期为3个月,成鳗养殖周期为2个月,鳗鱼成鱼后外售给**商。成鳗外售后,需要对全场鱼池进行清池和消毒,清池和消毒约2个月。因此本项目一个周期为10个月(300天计)。 幼鳗养殖:项目直接购进鳗苗,先置于消毒处理后的幼鳗静养池进行培养,控制温度为27~28℃,采用水源热泵进行供热。养殖周期约为3个月,通过饲料(主要成分为鱼粉及淀粉)和红虫进行喂养。幼鳗养殖过程中主要污染有:鱼池恶臭、养殖废水、噪声和池体底泥。 中鳗、成鳗养殖:将幼鳗养殖到长10cm左右时,通过吸鱼机器将其投放到中鳗、成鳗静养池继续喂养到每条鳗鱼约为0.25kg时出售,养殖周期约为5个月,其中中鳗养殖周期为3个月,成鳗养殖周期为2个月。中鳗、成鳗养殖过程中主要污染有:鱼池恶臭、养殖废水、噪声和池体底泥。鳗鱼成鱼后外售给**商,由**商专用运输车辆运输。 打捞:轮捕轮放鳗鱼在饲养过程中,个体生长速度差异很大,必须采取分期放养,分期捕捞,捕大留小,捕大补小等措施。一般每隔一个月左右分级分稀一次,使同池鳗鱼规格整齐,密度合理。3月底放养的鳗种,6月初已有部分达到上市规格,即可进行第一次捕捞;6月份以后,水温升高,鱼食欲旺盛,生长快,至7月下旬可进行第二次捕捞,捕捞后立即补放鳗鱼种;9月初又有相当数量达到上市规格,进行第三次捕捞,11月中旬进行清池捕捞,将未达到上市规格的留作翌年春放鳗种。分级分稀的1~2天就要停止喂食,并要更换池水,实行池吊水,使鱼排空肠胃内食物,再用光滑鱼筛进行别选。 清池、消毒:每年鱼起捕上市后,应排干池水,并清除养殖池底部堆积淤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然后进行彻底清池消毒,让阳光暴晒池底,在下次放种之前再用药物消毒,清池消毒药物主要为生石灰。 注水复养:为改善鳗池水质状况,还应安装增氧机增氧,同时,每个鳗鱼养殖池均设置注水和排水控制阀;养殖池注水口高于控制水位之上,适时注水(阀门控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时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鱼池恶臭、养殖尾水处理池恶臭、无害化处理废气、食堂油烟、柴油发电机尾气等。鱼池恶臭、养殖尾水处理池恶臭通过池内水体曝气充气,保持水池内水体流动状态,鱼池每天定期换水,养殖尾水保证每天排放尾水等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水体恶臭气体产生量;无害化处理工艺无发酵工序,基本无废气产生,少量废气须经设备配套除臭器进行净化处理减少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使用合格轻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引风装置,将发电机工作时的废气通过排气口排放,符合排放标准后方可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后,经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运营期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二)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时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实行分类处理,并落实废水沉淀池及主要生产区等的分区防渗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项目养殖废水经“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过滤坝+生态净化池(三池两坝处理系统)”处理达《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表1中二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后,通过管道机械泵送至附近个体户鱼塘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不外排周边地表水体;初期雨水经收集至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场地西侧牛湾河。 (三)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时应优先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振、隔声措施;对于通风设备噪声,选取低噪声机型;同时通过隔离带种植树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设备隔声降噪,并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治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后,废饲料包装、废过滤坝挡网,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收购站综合利用;死鱼暂存于无害化处理间冷冻设备内,定期由无害化处理机处置;无害化处理残渣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作为有****肥厂综合利用;底泥清出后委托村民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场内不做暂存;废药品及包装物等危险废物须妥善保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醒目标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完善转运联单;生活垃圾由场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临近村屯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运营时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鱼池恶臭、养殖尾水处理池恶臭、食堂油烟、柴油发电机尾气等。鱼池恶臭、养殖尾水处理池恶臭通过池内水体曝气充气,保持水池内水体流动状态,鱼池每天定期换水,养殖尾水保证每天排放尾水等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水体恶臭气体产生量;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使用合格轻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引风装置,将发电机工作时的废气通过排气口排放,符合排放标准后方可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运营期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二)项目运营时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实行分类处理,并落实废水沉淀池及主要生产区等的分区防渗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养殖废水经“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过滤坝+生态净化池(三池两坝处理系统)”处理满足《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表1中二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养殖废水通过管道机械泵送至附近个体户鱼塘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不外排周边地表水体;初期雨水经收集至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场地西侧牛湾河。 (三)项目运营时应优先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振、隔声措施;对于通风设备噪声,选取低噪声机型;同时通过隔离带种植树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设备隔声降噪,并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治措施后,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后,废饲料包装、废过滤坝挡网,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收购站综合利用;死鱼暂存于仓库冷藏冷冻设备内,存满后场内填埋井填埋;底泥清出后周边农户用于农作物施肥,场内不做暂存;废药品及包装物收集存放至危废间,定期送临近村屯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理;生活垃圾由场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临近村屯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 (一)从死鱼存量及能源损耗出发,不购入无害化处理机,无无害化废气产生,死鱼处理方式调整为卫生填埋法,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二)三池两坝处理系统总容积有所调整,未超过原环评设计的30%;本项目为生态类项目并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仅含有少量泥沙不含其他污染物质,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排入牛湾河; (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药品及包装属于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可按一般固废处置;并未造成不利影响加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县****执法大队备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第34号)等要求,制定并落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还未编制应急预案,后续建设单位尽快安排。 |
| 还未编制应急预案,后续建设单位尽快安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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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池两坝处理系统 | 《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限值要求 | 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过滤坝+生态净化池 | 监测验收期间,对生态净化池出水口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养殖废水经“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过滤坝+生态净化池(三池两坝处理系统)”处理后可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SC/T9101-2007)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限值要求。 |
| 1 | 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 鱼池恶臭、养殖尾水处理池恶臭通过池内水体曝气充气,保持水池内水体流动状态,鱼池每天定期换水,养殖尾水保证每天排放尾水等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水体恶臭气体产生量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上、下风向设置监测点位,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外各监控点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减振、隔声及绿化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振、隔声措施;对于通风设备噪声,选取低噪声机型;同时通过隔离带种植树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设备隔声降噪,并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噪声测点昼间等效声级监测值在52.3dB(A)~56.8dB(A)之间,夜间等效声级监测值在42.4dB(A)~46.6dB(A)之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三池两坝处理系统、隔油沉淀池、三级化粪 池、初期雨水池、尾水输送管网、 事故应急池及各池体防渗措施;危废间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 三池两坝处理系统、隔油沉淀池、三级化粪 池、初期雨水池、尾水输送管网、 事故应急池及各池体已进行防渗措施;危废间必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
| 1 |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饲料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废品站综合利用;死鱼暂存于无害化处理间冷冻设备内,定期由无害化处理机处置;无害化处理残渣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作为有****肥厂综合利用;底泥清出后委托村民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场内不做暂存;废过滤坝挡网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废品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场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临近村屯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理;废药品及包装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饲料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废品站综合利用;死鱼暂存于仓库冷藏冷冻设备内,存满后场内填埋井填埋;底泥清出后通知周边村民可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场内不做暂存;废过滤坝挡网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废品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场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临近村屯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理;废药品及包装暂存于危废间,定期送临近村屯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理。 |
| 1 | 项目运营后采用加强运营期管理,保证各项生产设施完好等生态保护措施;加强项目污染治理,采用先进、高效的防治措施减少全场“三废”排放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加强对厂区绿化维护,实施全面绿化等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运营期间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确保各项生产设施完好率达标;通过采用先进的养殖工艺和高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三池两坝处理系统),有效减少了全场“三废”排放,降低了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厂区绿化有待加强,目前处于冬季,来年春季可对厂区进行全面绿化。 |
| 1 | 建设事故应急池;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已建设事故应急池(容积300m3),当曝气设备发生故障且事故应急池(300m3)暂存容积不足时,可临时调用调节池(450m3)作为废水暂存池进行暂存,满足事故废水储存要求;已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尚未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建设单位尽快安排。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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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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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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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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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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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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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