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校方责任险,教职工意外险和短期意外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资金:
学生校园方责任险:7元/学生
教职工意外险:130元/人
短期意外险:10元/人/天
(三)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四)采购内容:
﹒ 项目:学生校园方责任险,教职工意外险,短期意外险
﹒ 数量:学生预估3500人,教职工预估252人,短期意外险
﹒ 保险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服务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区域涵盖采购人所在区域:业务范围涵盖校方责任保险)。提供的校方责任保险险种条款应在保险监管机构备案。
(一)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服务商,请于2026年6月26日下午17: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比选文件,****学校保安室。地址:****保安室,联系人:孟老师;电话:135****4101。
(二)参加比选服务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并盖公章(一式三份),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保险服务方案(包含保费报价及对应保障条款);
4.业绩材料证明。备注:服务商应将相关材料复印并加盖公章,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以上所有资料在20页内,超出数量将不作为评选依据。
公告中未尽事宜,以****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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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