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校区学生宿舍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异议答复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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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新蒲校区学生宿舍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标段(包)编号 ****001 标段(包)名称 ****新蒲校区学生宿舍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异议内容 致:******交通运输局(遵****管理局、****园林绿化局))、****、明诚****公司 一、投诉人基本信息 异议单位(投标人):中誉****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950056Y 单位地址:**市**区郑汴路138号39号楼19层1913号 联系人:陈影 联系电话:135****8339 二、被投诉人基本信息 1.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新蒲校区),联系电话:180****2559 单位名称:明诚****公司 ,地址:**市**区大唐﹒****广场6号栋7层,联系方式:189****3475 三、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新蒲校区学生宿舍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项目编号:**** 异议事项:招标文件价格分评分计算公式存在重大文字错误、条款自相矛盾,无法开展合法公平评标 四、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我司中誉****公司(以下简称我司),通过合法渠道报名参加“****新蒲校区学生宿舍项

异议答复:

异议答复 关于“异议事项:招标文件价格分评分计算公式存在重大文字错误、条款自相矛盾,无法开展合法公平评标”的答复:****建设厅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目前暂未对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发布任何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亦未针对评标办法及投标人报价得分评审标准或计算公式作出强制性规定。本项目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步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开《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公司及其他任何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价格分评审标准或计算公式提出异议。经复核,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审得分无误。****公司异议函中引用的报价分公式进行计算,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得分和排名亦不发生改变。综上所述,贵公司现阶段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已超过法定时限,属于无效异议,相关请求及主张没有法律条款支撑,故不予支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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