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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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9幢1—2号厂房7#堆场线所在区域厂房(不含生产设备)
转让说明事项: 1、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市**县可门工业区兴港路8号。不动产权证已办理,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用途为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使用期限2021年2月5日起至2071年2月4日止。租赁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租赁标的位于****整体厂房的西北区域,租赁标的6#、7#、8#堆场线所在区域厂房之间无墙体隔开,并且与出租方自用的其他区域仅以公共通道作为区域划分,承租方如果需要设立围挡等设施用于区域隔离的,需将方案报至出租方,经出租方确认方案符合厂区设计规范后,承租方自行建设,费用亦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为****名下资产,产权明晰,已取得产权证。租赁标的现处于****自用的状态。 2、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且明确知悉出租项目位于沿海滩涂回填区域,有地基沉降的现象。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3、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 4、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