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的深加工生产技术提升制造项目 | **市**区高陂镇和兴村**大道 159 号 | **** | 改扩建项目位于**市**区高陂镇和兴村**大道 159 号, 在原车间进行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设备技术改造建设,淘汰落后环辊磨等设备,购置自动化、节能的机械磨、整形机、气流磨等先进设备提高产品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新增租赁**市****公司已建车间1幢进行扩建,购置安装配套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建设2条锂电池负极材料(石油焦和多孔椰壳炭)生产线,设计新增总产能为电池负极材料多孔椰壳炭5500t/a、石油焦10000t/a。 | (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 (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涉及新增生产和生活污水。 (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采用厂房封闭,输送管道、生产设备密闭等措施,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石油焦加工生产线进料、磨粉、旋风分离、整形、分级、包装等主要生产工序粉尘各自经负压收集至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二根排气筒排放;椰壳炭加工生产 线进料、磨粉、旋风分离、分级、包装粉尘经负压收集至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不低于15米。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化回收利用,破损的原****公司回收;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