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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于2026年6月23日发布的****分子诊断项目外送服务采购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如下内容:
一、更正事项:1. 补充采购文件中的“付款方式”;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顺延。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未载明付款方式,现补充为:
1.按月结算。
2.单项目成交结算价=各项目收费标准×投标人所报结算率。【例如:收费标准为100元,投标人所报结算率为28%,则实际结算价=100×28%=28(元)。】
3.每月的结算金额=Σ(采购服务数量×对应项目的单项目成交结算价),供应商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检验送检数量结算明细清单给采购人,采购人需在每月20日前对结算明细清单进行确认,审核无误后通知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60日内转账支付服务费用。
4.采购人现执行《****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年版)》,供应商每月10日前凭上月采购人送检的检验数目按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年版)》(如该文件有更新,以新版为准),根据每月检测项目和数量,按中标结算率结算,采购人对对账单进行确认,供应商根据双方确认后的对账单金额开具结算发票。若任何一方在发票开具的叁个月内,对对账单中的项目、价格存在异议,均可提出,经双方确认通过后,根据“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再结算。
5.项目结算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2026年6月29日顺延至2026年6月30日。标书代写
三、其他说明:
本次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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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