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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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仓储项目-烘干设施
招标代理编号:****
招标范围:****仓储项目-烘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图纸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完成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空载和有载调试、测试以及验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期后进行的所有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1)项目经理:王帅磊
(2)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豫141********01642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B(2025)****151
(4)含税总价:****5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设计院有限公司
(1)项目经理:张峻岭
(2)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豫241****73351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B(2023)****902
(4)含税总价:****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1)项目经理:何欢
(2)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辽221****98704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辽**B(2021)****998
(4)含税总价:****600元
二、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供货安装期、服务期限、质量要求、交货地点等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5位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于2026年06月23日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三、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姓名:韩越;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86****6255;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63.com;
2、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电话:186****6255;
邮箱:****@163.com;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06月24日-2026年06月27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四、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五、其他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储粮服务网(https://fwgs.****.cn/)上发布,本公示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