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现对鑫瑞新材料智能包装项目方案部分建筑单体及总平面图布置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调整内容
(一)项目概况
鑫瑞新材料智能包装项目位于三江新区****地块,项目业主为****,设计单位为**同舟建筑****公司。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约40016平方米(约60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该项目于2025年5月1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23)三江03号〕,一期(1#厂房、办公楼)建设内容已完成规划核实。
(二)调整内容
业主单位申请对该项目二期部分建筑单体及总平布置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1.调整各建筑单体建设规模及总平面图布置。
2.调整前该项目一、二期地上总建筑面积约63239.09平方米,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约63239.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60.25平方米。一期已建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1993.82平方米,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约21993.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60.25平方米,已于2024年8月2日完成规划核实;二期调整前地上总建筑面积约41245.27平方米,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约41245.27平方米。调整后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2254.52平方米,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约35360.6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所在地现场;
(二)**三江新区门户网站。
三、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4日—2026年7月2日(共7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和联系方式
若贵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到****规划局****分局。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9号。
联系电话:0831—****129。
本公示期满后将对相关意见认真研究,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示。
附件:鑫瑞新材料智能包装项目二期规划调整方案
****规划局****分局
2026年6月24日
撰稿人:徐超煜
审核人:刘冲辉 严馨玉
签发人:宋蜀豫
来源:****规划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