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招租补登公告
我单位于2026年 6月 10日发布《****小学、****小学****幼儿园场地招租公告》,公告公示期已满。经统计,本次招租两个出租场地均收到意向承租方报名,但未达到公开招租竞争要求。根据本单位资产出租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现对该出租标的进行补登公告,再次征集意向承租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国有资产共2处,资产现状完好、具备正常使用条件,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具体情况如下:
1. 资产一:坐落于**区扶小里88****小学附属幼儿园),规划用途为学前教育阶段办学,建筑面积486.6平方米、院内活动面积1080平方米。招租底价为:年租金大写人民币陆万肆仟贰佰元整(¥64200元)。
2.资产二:坐落于**区**南路224****小学),规划用途为学前、义务教育办学;占地面积7505平方米,原房屋建筑面积1588平方米;另于2011—2012年**建筑:三层宿舍一栋,四层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2386.15平方米。招租底价为:年租金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伍佰元整(¥238500元)。
二、招租对象及要求
(一)招租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社会组织。
(二)资格要求
1.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具备足额支付租金及持续履约的能力;
2.承租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国有资产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配套设施;
3.自觉遵守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规定,服从我局监督管理,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及相关费用,切实履行承租义务。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111室,联系电话:130****8468,联系人:刘发军。
(三)报名材料
1.自然人报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社会组织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代理报名:除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租赁方式及期限
1.租赁方式:采用公开竞价方式,不得低于评估价格,价高者得。
2.租赁期限:依法依规可以洽谈协商,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
3.租金支付:租金按半年预付,具体支付方式及租金标准以竞价结果及租赁合同为准。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前自行实地踏勘资产现场,充分了解资产现状及周边情况,报名即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资产所有情况,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
2.竞得者需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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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