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物资/招标公司/华东事业部 |
| 发布时间:2026-06-24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7-18 09:30:00 |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至**高速铁路**段**工程桥下防护栅栏联合采购招标(采购编号:****)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与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的一般纳税人,能开具采购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现修改为: 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的一般纳税人,能开具采购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24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 现修改为: 获取时间:2026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30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 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12日9时30分。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现场递交。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7月12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现修改为: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18日9时30分。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现场递交。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7月1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