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 老年病科心电监护仪3台、空气波压力治疗仪1台设备采购项目拟进行院内比价采购,并通过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现诚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公告相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参加本次院内比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 ****心电监护仪3台、空气波压力治疗仪1台采购项目
二、项目总预算:捌万陆仟元(86000 .00元)
| 序号 |
仪器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分项最高 限价 |
交货要求 |
备注 |
|
| 时间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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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心电监护仪 |
3台 |
86000 |
86000 |
72000 |
合同签订15日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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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
1台 |
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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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见附件1)所投设备必须完全响应本公告采购需求。
四、验收及付款
1、验收标准:验收以本公告采购需求、报价文件、合同及安装技术要求为依据。货物应与报价文件及产品注册样本技术数据一致,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须提供完整的中文使用手册、维修手册(包括安装光盘、维修密码等),并提供现场操作培训至采购方操作人员熟练掌握。验收中发现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卖方必须一周内更换设备,不允许现场维修,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验收期限:货物全部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3、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全部款项90%,余款10%待验收合格满1年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4.付款办法:银行转账
五、采购方式:
1.本项目采购采用院内比价方式采购(最低价中选法,所投货物必须完全响应附件1采购需求及相关技术参数)。
2、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进行一次性进行固定报价(须写明分项报价及总价)。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性审核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3.供应商所报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总金额,分项报价不能高于分项最高限价,若高于最高限价,该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自动丧失参与资格。
4.报价包括负责对相关货物的送达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的所有费用。
注:本采购项目成交后,供应商在交付货物时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产品授权销售证明。
六、资质条件:
(一)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公司成立未满3年的,应提交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即“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资料)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
(6)产品质量保证书或售后服务承诺书。
七、报价文件构成:
(一)投标文件封面标书代写
(二)资格证明材料
(三)报价表(含分项报价)
(四)采购需求偏离表
(五)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八、其他要求
1、报价文件接受截止时间:接院内比价邀请函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17:00时止。公告期结束日第二日为院内比价会议召开时间。标书代写
2、报价开始时间:接院内比价邀请函之日起。
3、报价函递交地点:********装备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4****9995
九、询问及质疑:
1、比价人对本项目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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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