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筒型摄像机、车牌识别一体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 ****2026年筒型摄像机、车牌识别一体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 ****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第一次采购失败,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
根据采购人2026年度整体机电设备的采购计划,拟采购筒型摄像机、车牌识别一体机等机电产品,具体采购清单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2026年度****筒型摄像机、车牌识别一体机等机电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
2.5供货地点:**省**市 (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均为两年;供应商需提供24小时热线支持服务,现场技术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质保期外,提供备件价格不得高于本次采购价格。
3. 供应商资格条件3.1 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可以为拟投产品制造商(生产商),也可以为拟投产品经销商(代理商)。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 序号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1 |
资质等级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关键设备制造商(生产商)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供应商为关键设备的经销商(代理商)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生产商对经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授权。 注:关键设备是指:筒型摄像机、车牌识别一体机。 |
| 2 |
企业业绩 |
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筒型摄像机(与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同品牌、同类型)累计销售合同额不少于10万元,且车牌识别一体机(与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同品牌、同类型)累计销售合同额不少于10万元。标书代写 注: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原件的彩色影印件”,可以是制造商直接与需求单位签订合同后供货,也可以是制造商授权的任一代理商与需求单位签订合同后供货。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供货产品、销售合同金额等评审指标,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评审指标(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供货产品、销售合同金额),可以补充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履约证明文件等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的补充材料,否则评审时将不予认定。 |
| 3 |
企业信誉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其他:本项目的同一品牌的机电设备生产商只能允许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投标响应;同一品牌的设备生产商和其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否则,对应的相关投标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00时00分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未按规定从“**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 6 日 09 时 00 分。标书代写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集团****公司网站》(https://www.****.cn)、《辽****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8.监督部门
辽****集团****中心 联系电话:024-****0776
****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6963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南街197****中心3-4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24-****6971
采购代理:****
地 址:**市**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24-****5378
邮 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