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调整完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标书代写
1、第三章3.3.2.商务要求-5、付款进度安排:“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2、进度款,规划方案通过市级自然**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3、尾款,项目成******厅审查与备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
更正为:
1、第三章3.3.2.商务要求-5、付款进度安排:“1、预付款,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2、进度款,完成规划方案送审稿,******厅并通过技术审查,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3、尾款,完成方案最终成果,成******厅审查与备案,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4日
****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522。
****财政局地址:**市**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财政局邮编:6410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
名称:****
地址:******区翔龙路136号
联系方式:0832-****735
名称:****
地址:******区甜城大道北段166****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0832-****009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8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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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4日